
根据《船舶能耗数据和碳强度管理办法》的规定,所有内河船舶需在2025年4月1日之前,向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或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2024年度的船舶能耗汇总数据。船员们在提交能耗数据时,是否对系统操作流程感到陌生?能耗数据报告存在哪些常见问题?接下来,跟着小编一起学习下吧。
未按规定报告的典型案例
船舶未按规定报告能耗数据,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及《船舶能耗数据和碳强度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置。
典型案例1:
内河船舶“豫信货XXXXX”轮,超过400总吨,2023年在上海黄浦江航行及作业,处于正常营运状态。至2024年11月19日仍未报告2023年度船舶能耗报告,海事管理机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2:
内河船舶“万国XXXX”轮,超过400总吨,2023年在上海黄浦江航行及作业,处于正常营运状态。2024年3月13日报告的2023年度能耗数据中燃油种类报告错误,实际使用柴油,报告为轻燃油,海事管理机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海事通”APP能耗数据报告流程
1、下载安装
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安装海事通APP。
2、注册、登录
注册分为个人注册与法人注册,输入对应的身份信息或企业信息则可直接注册,注册后登录。如提示账号信息已被注册使用等信息,请联系海事通客服(4008012395)注销账号重新注册。如果是海事一网通办平台的老用户,可以直接使用一网通办平台账户密码登录。
3、业务选择
进入“海事通APP”后,在下方选择“办事”菜单,下滑找到“绿色服务”模块,点击“航次能耗报告”事项,即可进入船舶航次能耗报告详情页,选择“船舶年度能耗报告”。
4、填报信息
在“船舶能耗年度报告”页面,点击选择船舶,可以输入船名进行筛选船舶,在第二页中选择需要报告的年份,填写完能耗相关信息后,选择海事机构,可以提交能耗报告。
5、查看报告记录
点击“我的”,选择“一网通办办件”,可查看历史报告记录。
能耗数据报告要求
01 适用范围
适用于400总吨及以上中国籍船舶及进出我国港口的外国籍船舶。
02 报送方式
航次报告:除了以月报形式进行报送的海船。
月度报告: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中国籍国内航行的海船可以采用月度报告代替航次报告:(一)在固定水域范围内航行且单航次的航行时间不超过4小时的船舶;(二)在固定航线航行且单航次的航行时间不超过24小时的船舶。
年度报告:内河船
03 报送时限
年度报告:每年4月1日前向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或者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上一日历年的船舶能耗汇总数据。
04 报告内容
①船舶基本信息,包括船名、船舶种类、船舶吨位、船舶建造时间等基本信息;
②运输活动数据,包括航行距离、航行时间、营运时间、客货周转量等数据;
③船舶燃料消耗数据,包括船舶主机、副机、燃气轮机、锅炉及惰性气体发生器等全部用能设备的燃料消耗重量与燃料种类。
特别提醒:
船舶未按规定进行能耗报告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由海事管理机构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此提醒您:一定要记得按时按要求报告哦!
来源:上海海事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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