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详情

【全力防范】海洋灾害风险,海事局发布春节期间相关安全监管措施

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发布2月份全国自然灾害风险形势,海洋灾害风险不容小觑。
管理员 2024-02-06 18:46
652 0

2月受冷空气和温带气旋影响,我国沿海存在海洋灾害风险。


预测可能发生1次灾害性温带风暴潮过程,近海海域可能发生3-4次灾害性海浪过程;上旬渤海和黄海北部处于盛冰期,预计辽东湾最大浮冰60-70海里;黄海中南部、南海北部、北部湾地区海雾多发。


春节期间,我国沿海发生灾害性风暴潮过程的可能性,近海海域可能发生灾害性海浪过程1次,需关注海雾和海冰发生发展态势。


江苏海事局关于2024年春节期间实施相关安全监管措施的通告


为保障水上安全形势稳定,现就2024年春节期间(2月10日0000时至2月17日2400时)实施的相关安全监管措施通告如下:


一、渡运单位应严格执行禁限航规定,夜间(0000时至0300时)禁止渡船航行,其他夜间时间段(1800时至2400时,0300时至0600时)渡船航行应安排“双驾驶”值班。


渡运危险品车辆应严格落实“专渡”及其他监管要求。


二、暂停载运X类、高风险Y类散装化学品货物船舶夜间(2200时至次日0500时)在长江江苏段航行。


暂停船舶夜间(2200时至次日0500时)供受油作业。暂停散化船、油船夜间(2200时至次日0500时)进行清舱、洗舱和洗舱水排放接收等作业。


三、船长150米以上的所有船舶和10000载重吨以上的载运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应避免夜间(2200时至次日0500时)通过尹公洲、嘶马湾航段。


受限船舶、危险品船、集装箱船夜间(2200时至次日0500时)靠离泊作业应制定并落实安全保障措施。


四、最近12个月内在长江江苏段发生失控险情的海船暂停进出长江江苏段航行;暂停沿江船厂新造、重大改建船舶在长江江苏段或出江试航作业。


五、加强长江江苏段能见度不良期间水上交通管制:不足1500米时,禁止船舶上行;不足2000米时,禁止船舶下行。


沿江风力达到7级及以上时,禁止船舶靠离泊作业。


六、船舶通过限制性桥梁水域时,应制定并落实大桥防碰撞等安全防范措施,备锚了头,由船长指挥操作,同时轮机长在机舱值守。


七、海上风电场运维单位应严格执行乘船出海人员登记制度,明确专人负责,登记出海人员数量、姓名、出海时间、返回时间等信息。遇有恶劣天气应严格落实禁限航要求。


八、船舶停泊期间应严格遵守人员值班值守和安全作业的有关规定。


特此通告。





免责申明:本文来源:江苏海事局;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中国海员之家立场。其真实性及原创性未能得到中国海员之家证实,在此感谢原作者的辛苦创作,如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谢谢!联系邮箱:cnisu@54seaman.com

评论
请先登录后再评论
打开App,看更多相似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