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局辖区发生多起船员进入封闭处所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
当前正值“七下八上”防汛防台关键时节,也是高温汛期、恶劣气况多发期,船舶在运输和装卸危险货物过程中极易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水域污染。
一、典型事故案例
1.2021年8月4日,天津籍“祥发起重*”轮在福建莆田水域锚泊期间,3名船员进入右舷压载边舱中毒死亡。
2.2021年9月25日,“华泓*”轮在东梁山危险品船舶临时停泊区锚泊期间,货油泄漏到船艏隔离空舱,船员下舱操作不当导致闪爆,造成该轮3名作业船员死亡。
3.2022年10月01日约2200时,“湘金和*”轮在长江岳阳招商液化气码头卸货作业期间,两船员下泵舱检查时窒息昏迷,经现场救助及120抢救无效后死亡。
二、相关要求
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扎实做好高温汛期危险品船舶安全监管工作,保障辖区安全形势稳定,有效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请辖区危险品运输企业,举一反三、开展相关隐患的排查治理、堵塞管理漏洞。
(一)强化船员安全意识教育和培训。各危险品公司将封闭处所典型事故案例向全体船员进行宣传教育,同时再次组织船员学习“进入封闭处所作业”等关键性操作须知,确保船员安全意识教育和培训率达100%。
(二)加强船舶设备保障。各危险品公司为船舶配齐封闭处所作业所需的测氧仪、隔绝式呼吸器、防爆手电筒、防爆对讲机等设备器材。
(三)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各危险品公司加强对船舶体系运行的监控和检查,重点排查“进入封闭处所作业”等关键性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测氧仪、呼吸器、防爆手电筒等关键性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情况。
(四)加强应急培训和演习。各危险品公司要在近期组织所有船舶船员开展一次进行封闭处所作业人员窒息或中毒伤亡的应急训练和演习以及船岸联合应急演习,切实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三、加强高温汛期危险品船舶安全监管。
长江海事局各分支海事局将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严格重点环节安全管理,全力保障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
(一)强化申报审批管理。对申报材料进行线上抽查和定期通报,重点核查申报材料是否齐全有效、申报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申报时间和审批时限是否符合要求。同时,加强对“两员”管理办法的宣贯,规范“两员”从业监督管理,严格“两员”记分管理,严防谎报、瞒报、错报、漏报。
(二)强化危险品船舶动态监管。通过VTS、CCTV、电子巡航等手段,加强对辖区危险品船舶的动态跟踪,要及时掌握其航行、停泊、作业动态,严格落实分类监控要求并做好监控记录。在高温季节高温时段(当日预报气温高于35℃的1100时-1600时),禁止载运闪点60℃以下易燃液体船舶进行装卸作业。
(三)强化危险货物装卸作业现场监督检查。督促船舶、码头有效落实船岸安全检查制度和值班值守、安全巡查制度,严格遵守安全与防污染操作规程,在气温高于28℃时开启喷淋降温。在开展装卸作业现场监督检查时,重点加强泵舱及泵舱监测设备安装、船舶封闭处所作业安全、防火灭火、探测报警、人员防护、锚泊与系缆等关键性设施的检查,发现缺陷应督促有关单位立即整改。
(四)强化应急管理。督促船舶落实好停泊、作业期间值班制度,加强船上应急设备的日常巡查和维护保养,确保随时做好突发情况的应急准备工作;督促危险品码头和航运企业加强危险货物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完善各项事故应急预案,针对性开展危险品船舶事故应急演练,不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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