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青船院培训中心重要通知
尊敬的各航运公司、学员:
根据海事局的最新要求:培训机构必须于开课前1个工作日上报参训学员名单。现我中心将参训学员报到等注意事项特此说明如下:
1、请参训学员务必于开课前一天12点前持相关证件到校办理报到手续,并确认报备解职动态。
2、如学员因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到校办理报到手续,请提前2天电话等联系方式告知,以便及时变更。
3、如学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校办理报到手续,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不能参训者,我中心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规定从2019年5月1日开始执行。感谢各位学员的理解与配合!
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培训中心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