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江苏海事局关于公布2018年下半年船员培训与考试计划的通告
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方便船员培训机构、服务机构、航运企业和广大船员安排船员培
训和考试工作,现将江苏海事局2018年下半年船员培训与考试计划予以
公布,并就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海船船员岗位适任培训
(一)海船船员岗位适任培训由我局辖区培训机构组织实施,参加
船员岗位适任培训的船员可根据培训计划联系培训机构报名参加培训,
联系方式见《辖区船员培训机构联系方式》(附件1),船长、大副、
轮机长和大管轮的培训时间、地点详见《2018年下半年海船船长/大副
和轮机长/大管轮岗位适任培训时间安排表》(附件2)。
二、海船船员适任考试
(一)2018年下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初考与补考全部采取计算机
终端考试,时间和地点安排详见《2018年下半年海船船长和高级船员适
任考试时间安排表》(附件3)和《2018年下半年海船船长和高级船员
适任考试理论补考时间安排表》(附件4)。
(二)考试对象
1.所有符合考试资格的航海类院校在校生。
2.按要求完成海船船员适任培训的各有关单位在职船员和社会船
员。
(三)报名地点及时间
1.在职船员由所在单位申办员(社会船员由本人或与其签订服务协
议的单位申办员)通过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
(http://csp.msa.gov.cn)报名。报名时间不限,根据网上提供的期
数选择申报,该期报满后自动转入下一期考试报名。
2.航海院校学生毕业前初考和补考报名由院校统一组织,院校应按
计划提前15 个工作日通过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
(http://csp.msa.gov.cn)报名。
三、海船船员适任评估
在校学生适任评估(含补考)由所在院校向我局统一报名,社会船
员适任评估初考由适任培训所在培训机构向我局统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安排详见《2018年下半年海船船长和高级船员适任评估时间安排表》(附
件5)。
参加适任评估补考的社会船员,请按照公布的补考计划《2018年下
半年海船船长和高级船员适任评估补评时间安排表》(附件6)按报名
时间要求自行选择评估时间、地点并进行网上报名。
四、区域性海船船员适任考试
(一)南京海事局负责南京油运海培中心海船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
的考试评估工作;南通海事局负责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组织的海船船
员GMDSS 证书、值班水手(含高级值班水手)、值班机工(含高级值班
机工)及各类船员专业、特殊培训合格证的考试评估工作;镇江海事局
负责南京城市交通运输学校组织的海船船员值班水手(含高级值班水
手)、值班机工(含高级值班机工)及各类船员专业、特殊培训合格证
的考试评估工作。其他区域性海船船员适任考试由我局考试中心负责。
(二)海船船员专业培训、特殊培训考试评估由辖区培训机构在规
定时间内提交开班申请,按规定开展培训,我局考试中心和相应分支局
将根据开班申请安排考试和评估。海船船员值班水手、值班机工和GMDSS
适任考试和评估计划详见《2018年下半年GMDSS考试评估时间安排表》
(附件7)和《2018年下半年值班水手/机工考试评估时间安排表》(附
件8)。各有关培训机构应当按此计划安排教学和培训,如确需调整考
试、评估计划,应提前20 天向负责考试的海事机构提出申请。
(三)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和培训合格证知识更新培训计划由辖区培
训机构自行公布,需要参加培训的船员可与培训机构联系。
(四)社会船员参加值班水手、值班机工、GMDSS 适任考试和评估
补考,可根据江苏海事局2018 年下半年船员考试计划,直接到该期考
试所在的培训机构进行报名并参加补考或补评估。
五、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
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及评估计划由南京海事局、镇江海事局和南
通海事局根据需要制定、公布和实施。
特此通告。
附件:1.辖区船员培训机构联系方式
2.2018 年下半年海船船长/大副和轮机长/大管轮岗位适任
培训时间安排表
3.2018 年下半年海船船长和高级船员适任考试时间安排表
4.2018 年下半年海船船长和高级船员适任考试理论补考时间安
排表
5.2018 年下半年海船船长和高级船员适任评估时间安排表
6.2018 年下半年海船船长和高级船员适任评估补评时间安排表
7.2018年下半年GMDSS 考试评估时间安排表
8.2018 年下半年值班水手/机工考试评估时间安排表
江苏海事局
2018 年8 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