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我是2019年10月23号在学校参加的三副评估考试,2022年考试期限才过期,现三副理论考试部分已经全部通过了,但还是差一门英语评估,想先上船实习,但又怕一上船可能导致评估考试最后期限过期了,想咨询下新规则是否说明理论科目全部通过后可以上船实习三副,且评估考试时间是否能够随实习时间延长,例如我2022年10月21号考试时间过期,但我在此之前上船实习了10个月,能否将最后期限延长10个月,如果能够延
我是2019年10月23号在学校参加的三副评估考试,2022年考试期限才过期,现三副理论考试部分已经全部通过了,但还是差一门英语评估,想先上船实习,但又怕一上船可能导致评估考试最后期限过期了,想咨询下新规则是否说明理论科目全部通过后可以上船实习三副,且评估考试时间是否能够随实习时间延长,例如我2022年10月21号考试时间过期,但我在此之前上船实习了10个月,能否将最后期限延长10个月,如果能够延长,是自动延长,还是需要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办法》第十六条规定,航海类学生在理论考试全部通过后进行船上见习的,评估补考期限按照其船上见习所占用时间相应顺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参加“11规则”500总及以上至3000总吨或3000总吨及以上三副、二副适任考试,以及参加“11规则”750千瓦及以上至3000千瓦或3000千瓦及以上三管轮、二管轮适任考试,且成绩通过的,完成船上见习后可以相应申请“20规则”500总吨及以上三副、二副或者750千瓦及以上三管轮、二管轮适任证书;有部分科目或者项目未通过的,补考按“20规则”科目或项目执行,成绩通过并完成船上见习后可以相应申请“20规则”500总吨及以上三副、二副或者750千瓦及以上三管轮、二管轮适任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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