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航运企业“拖欠工资”如何认定?
如果航运企业委托发放工资的金融机构由于疫情影响没有正常上班
以此导致航运企业不能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发放船员工资的,或者航运企业因为疫情出现了暂时性的***困难,
暂时无法按时发放船员工资的,不属于航运企业故意拖欠船员工资,船员不能以企业拖欠工资为理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请登录后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