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相关规定:自2014年3月1日起,已通过海船船员管理系统信息采集和证书核对的船员。申请“11规则”船员证书和遗失补发,通过系统校核的,可替代“11规则”规定的遗失公告或公证书;申请办理船员适任证书,培训合格证时,海船船员管理系统中已具备的信息均可免于提交纸质材料。
如果您的船员违法记分附页丢失,您可携带有效的身份证件和船员服务簿到船员服务簿签发机关申请遗失补办。如有疑问烦请拨打邵老师热线0580-2063776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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