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持有船长和高级船员适任证书失效者,根据2017年第8号《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的决定》第二章第二节第十六条:第一款:未满足符合规定的海上服务资历,或者适任证书过期5年内的,应当参加模拟器培训和知识更新培训,并通过相应的抽查项目的评估;第二款:适任证书过期5年及以上10年以下的,应当参加模拟器培训和知识更新培训,并通过相应抽查科目的理论考试和项目的评估;第三款:适任证书过期10年及以上的,应当参加模拟器培训和知识更新培训,通过相应的抽查科目的理论考试和项目的评估,并通过适任证书记载的相应航区、等级范围内按照《船上见习记录簿》规定完成不少于3个月的船上见习。
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失效者,应当在申请培训合格证前5年内,应具有不少于18个月相应种类船舶上任职的海上服务资历和合格的任职表现,完成规定的知识更新并通过考核。不满足以上要求的重新参加培训并通过考试。
来自微信公众号:邵老师工作室
如有更多疑问需要咨询,请记得拨打“邵老师工作室”热线电话0580-2063776,也可以关注我们工作室的微信,直接在微信上咨询。
请登录后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