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岸上投诉处理程序?
根据《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规则5.2.2,海员指控违反本公约要求(包括海员权利)的投诉可按照标准A5.2.2向海员所在船舶挂靠的港口的授权官员报告。应采取适当措施为提出投诉的海员保密,授权官员受理投诉应作好相关记录。
请登录后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