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持有乙类船长证书的船员,证书在2014年9月份到期,听说11规则生效后,就没有乙类证书了,我这种情况怎么办?
根据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过渡规定实施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持有“04规则”无限、近洋航区船长和高级船员适任证书者,可申请“11规则”相应等级的无限航区适任证书。你现持乙类证书可以使用到证书到期日,2013年7月1日后通过补差培训之后,你可以将现有证书申请换发为相应等级的无限航区适任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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