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案例

李某等船员申请执行某船舶燃料公司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案

管理员 发表于 2019-09-27 15:19

基本案情李某等十名船员与某船舶燃料公司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案,经天津海事法院生效判决认定某船舶燃料公司应向李某等十名船员共计支付船员工资15.5万元。某船舶燃料公司未在判决指定期间自动履行,李某等十名船员向天津海事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案立案后,被执行人未向天津海事法院报告财产,经执行法官初步调查,被执行人表面上无可供执行的财产。2018年4月下旬,执行法官获悉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张某在黄骅市出现。在与河

来源:Seawaymari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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