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船舶能耗数据收集管理办法》实施中的若干问题,你想知道的都在这里
发表于 2019-01-07 19:24
2018年11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印发了《船舶能耗数据收集管理办法》,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让我们先来简单梳理一下办法的主要内容~
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进出我国港口的400总吨及以上或者主推进动力装置750千瓦及以上的船舶。
军事船舶、渔船不适用本办法。
能耗数据收集报告要求
海船
自2019年1月1日起,海船应按规定采取航次或月度报告形式报送船舶能耗数据。
执行航次报告的海船应当记录每航次的船舶能耗数据,并在办理出港报告时向所在地分支海事局报告上一航次的相关数据。
执行月度报告的海船应当符合《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并按照《办法》第七条第一款要求执行月度报告。当执行月度报告的海船超出固定水域或固定航线航行时,应当执行航次报告。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海船可以采用月度报告代替航次报告
(一)在固定水域范围内航行且单航次的航行时间不超过4小时的船舶;
(二)在固定航线航行且单航次的航行时间不超过24小时的船舶。
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以下简称“适用船舶”)的附加要求。
(一)适用于5000总吨及以上的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
(二)适用船舶应当及时向船舶检验机构提交《船舶能效管理计划》并于2019年1月1日前取得其签发的符合性确认书。
(三)适用船舶应当自2019年1月1日起按照《船舶能效管理计划》开展数据收集,按要求将数据报告给船舶检验机构,并取得其签发的符合声明。
内河船舶
内河船应当在船舶日志或者专用记录簿中记录每日或者每一航次的船舶能耗数据。
于每年4月1日前向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报告上一日历年的汇总数据。
如何进行报告
船舶可以自行或委托船舶代理公司通过“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 (点击:http://csp.msa.gov.cn)进行航次报告、月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使用过“船舶进出港报告服务网”进行过进出港报告的船舶无需在“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重新注册用户,可使用原账号登陆后申请“危防管理”模块权限。
针对近期广大船公司关于办法施行所提出的问题和疑惑,我们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了研究,对反映比较集中或相近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归纳。同时,真诚地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进一步的意见和建议。
关于能耗收集政策要求方面问题
1、问:管理办法第五条要求办理进出口手续时填报上一航次的能耗数据,上一航次如何理解?
MSA答:办法中所指的航次和经营上的航次不同,指的是两次相邻靠泊之间的航行、停泊、作业,具体操作上可以按照上次靠泊首缆上桩到这一航次首缆上桩执行。
如:船舶从宁波航行至上海,则应在上海出港前报告自靠泊宁波至靠泊上海期间的相关数据。
2、问:国外港口间要不要报告能耗数据?
MSA答:根据办法第二章,国际航行船舶不需报告国外港口之间的能耗数据,也不需要报告从国内港口到国外港口间的能耗数据。
根据办法第三章,5000总吨以上的中国籍航行船舶需要将所有能耗数据(含国外港口间)提交经授权的船舶检验机构(现为中国船级社)并经其核实。
3、问:如何报送能耗数据?
MSA答:目前部海事局开发了海事综合服务系统,可以进行电子化数据报告。
网址:http://csp.msa.gov.cn
该系统与船舶进出港报告等系统相协调,无需重复注册。即已经在船舶进出港报告注册开户的船舶,无需再综合服务系统中重复注册。
另关于部分船舶进出港报告系统用户无法登陆综合服务系统的问题,已通过部海事局督促船舶进出港报告开发公司和综合服务平台开发公司尽快同步最新的船舶用户数据。
4、问:如何判断船舶是否需要通过代理报告?
MSA答:中国籍船舶可自行报告,也可通过代理报告,以自己方便为准。
外国籍船舶需通过代理报告。
5、问:关于5000总吨及以上的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重复报告问题。
MSA答:根据能耗收集管理办法,5000总吨及以上的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要根据第二章要求进行航次报告,同时要根据第三章要求向CCS年度报告。
办法第二章为落实国内相关法规,依据我国政府对国内水域的行政管辖权提出的相关要求,办法第三章为国际海事组织相关公约的履约要求,两者在报告的范围、方式、程序上都有所不同。
关于能耗收集操作方面的问题
1、问:我船为香港籍船舶。应该如何进行报告?
MSA答:香港籍船舶没有船舶识别号,也没有船舶营运证,用“船舶用户”无法在平台上完成注册,应当参照外国籍船舶的要求委托代理报告。
2、问:关于海事综合服务平台不能注册的问题,如无法输入手机号,或者机构用户无法注册。
MSA答:无法输入手机号,应该是验证码输入有误,只有验证码输入正确且出现绿色√后,才可输入手机号。
关于其他无法注册问题,如提示存在非法字符、点击注册按钮没反应、注册后收不到短信等,请联系综合服务平台开发公司方正公司。综合服务平台运维QQ群:766409563;运维联系电话:4008002036。
3、问:申请危防管理权限时的那个选择海事管理机构是选择船籍港海事局吗?旁边有个红色的提示选择试运行的海事机构。
MSA答:是的,选择船籍港所在的海事管理机构;前期系统已经调整,在申请权限时相应提示信息已调整为:“请认真选择船舶船籍港所在辖区的海事管理机构”。
船舶用户在申请危防系统权限后,默认开通,无需内网海事管理机构审核确认。另外,此海事机构的选择,并不影响业务申报或报告,船舶用户可以在全国海事机构范围内申报或报告。
4、问:关于操作平台的浏览器版本要求。
MSA答:综合服务系统支持IE10及以上、火狐Firefox、谷歌chrome等主流浏览器;对于海事危防信息系统建议首选火狐FireFox浏览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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