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船员业务咨询热线接听团队整理了最近船员咨询较多的问题,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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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目前持有三副适任证书,前段时间新考了油船货物操作高级培训合格证(T02),现在打算去油船见习,请问我可以在油船担任三副么?
答: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签发管理办法》的相关持证要求对照表,参加航行和轮机值班的职务船员及其他对油船货物相关操作承担直接责任的船员,应持有油船货物操作高级培训合格证(T02)。因此,您在取得T02合格证之前,在油船上只能担任见习职务。
问:我的沿海二等船长适任证书快到期了,但是我一直担任沿海二等的大副,请问可以申请船长证书再有效吗?
答:您取得船长适任证书后担任大副的海上任职资历可以作为船长适任证书再有效的海上任职资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第十九条规定,持有船长和高级船员适任证书者,满足下列条件再有效之一,可以在适任证书有效期届满前12个月内或者届满后3个月内向有相应管理权限的海事管理机构申请适任证书再有效:
(一)从申请之日起向前计算5年内具有与其适任证书所记载范围相应的不少于12个月的海上服务资历,且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其中,无限航区的船员不少于6个月是在无限航区的船舶上任职;
船长、轮机长担任大副、大管轮或者二副、二管轮担任三副、三管轮的,可以作为原职务适任证书再有效的海上任职资历。
(二)从申请之日起向前计算6个月内具有与其适任证书所记载范围相应的不少于3个月的海上服务资历,且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
问:我准备上船见习水手,请问见习记录簿如何填写?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船上培训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学员在船上见习期间,应在船上培训师的指导下完成规定内容的培训,及时在《船上见习记录簿》中如实记载,并保持连续记载,以供随时检查。具体填写内容和注意事项请参考《船上见习记录簿》第一页第一部分“使用指南”。
问:我已经解职下船了,可是系统显示还在船怎么办?
答:您需要联系该船具体负责船舶进出港报告的人员,确认是否完成了任解职操作。
如果仅在进出港报告系统进行船员上下船的任解职操作,还须经过一次进出港报告才能将任解职信息同步到船员管理系统。
问:我有沿海500总吨以上的三副证书,请问我可以去500总吨以上的船舶上担任值班水手吗?
答: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第十条规定,适任证书持有人应当在适任证书适用范围内担任职务或者担任低于适任证书适用范围的职务,但担任值班水手职务的船员必须持有值班水手或者高级值班水手适任证书。
问:我的船员健康证因为污损导致部分个人信息无法看清,但我现在在船上任职,没办法去医院补发,请问遇到海事执法检查时我该怎么办?
答:根据2021年12月《中国海事局关于公布第二批在线办理海事电子证照的公告》,海船船员健康证在公告清单中,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效力。因此,您可以在海事执法检查时主动出示海船船员健康证的电子证照。电子证照获取方法如下:
登录海事“一网通办”平台(http://zwfw.msa.gov.cn),进入个人账户“我的证照”栏目查看已经发放的电子证照,或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栏,搜索海事“一网通办”小程序,用海事“一网通办”账户登录后,进入用户中心“我的证照”栏目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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