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法院与江苏省船东协会共商船舶纠纷多元化解
发表于 2020-08-21 14:44
南京海事法院消息,为充分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合力共建船舶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切实提升矛盾化解实效。近日,南京海事法院立案庭庭长沈菁一行到江苏省船东协会走访调研,船东协会会长鲍学训、秘书长马从宽及相关人员参加座谈。
沈菁向船东协会介绍了南京海事法院的设立过程、管辖范围以及工作目标,着重交流了船舶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沈菁表示,希望与船东协会加强沟通交流,共同建设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和平台,充分发挥船东协会的行业地位和优势,做好诉讼与非诉讼程序的相互衔接,更好地为当事人提供多元化司法服务。
鲍学训对立案庭来访表示欢迎,并介绍了船东协会的职能、工作范围、江苏省的船舶情况以及目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鲍学训表示,南京海事法院的成立是江苏交通界的大事、好事,船东协会具有服务沟通广大船东的优势,愿意在纠纷化解方面与南京海事法院紧密合作,船东协会有意愿、有信心、有能力同南京海事法院一起,将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好并充分发挥其纠纷实质性化解的功能。
双方还对疫情下航运存在的困难、司法鉴定评估等方面进行了沟通。双方一致认为,司法机关与行业协会积极沟通协作,能够有效实现资源共享和职能互补,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化司法需求,助力船舶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打造。
免责申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中国海员之家立场。其真实性及原创性未能得到中国海员之家证实,在此感谢原作者的辛苦创作,如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谢谢!联系邮箱:cnisu@foxmail.com
评论 (0人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