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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水域船舶安全航行指引图》第2版正式发布!

澳门海事及水务局、珠海海事局和广州海事测绘中心联合制作了《澳门水域船舶安全航行指引图》(第2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管理员 2021-01-15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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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道推荐航法:



澳门水道出海口附近水域进江方向有3条航道,偏北的是澳门外港客运码头高速客船专用航道、偏南是凼仔客运码头高速客船专用航道,中间的为船舶进江航道—澳门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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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水域航道图


推荐航法1


上行-进江


进江船舶航至澳门水道后,首先找准M2(22°09.94′N、113°36.83′E)灯浮并将其置于左舷,M1灯浮置于右舷,顺航道航行循护桥栏M9及M10灯桩之间通过第一座桥-友谊大桥;


通过友谊大桥后要注意后续航道弯曲,在通过M13及M14灯浮之间前应调整航向,正向护桥栏通航孔,循护桥栏M15及M16灯桩之间通过第二座桥-嘉乐庇大桥;


通过嘉乐庇大桥后将M19灯浮置于右舷,航过M19灯浮后,稍向左转向,并将M20灯浮置于左舷,循护桥栏M21及M22灯桩之间通过第三座桥-西湾大桥;


航过西湾大桥后,按照灯浮标示,前行进入洪湾水道(马骝洲水道)。


推荐航法2


下行-出海


从十字门出海船舶,从M25及M26灯浮进入澳门水道;循护桥栏M23及M24灯桩之间通过西湾大桥,顺航道靠右行驶,航过M20灯浮后稍向左转向,将M19灯浮置于左舷,航过M19灯浮后稍向右转向,循护桥栏M17及M18灯桩之间通过嘉乐庇大桥;


航过嘉乐庇大桥后注意后续航道弯曲,将M13灯浮置于左舷,航过M14灯浮后稍向右转向,循护桥栏M11及M12灯桩之间通过友谊大桥;


航过友谊大桥后,循标而行,并确定航过M2灯浮后,依船舶计划航线继续出海航行,但需注意澳门外港航道及凼仔航道进出港口的高速客船。


航行注意事项:  


1、澳门以东,自北向南分别有外港航道、澳门水道和凼仔航道通往澳门,任何船舶不得违规穿越航道;进澳门水道的船舶尤应注意不要误入其他航道;


2、所有通过该航道且船长达60米或以上的船舶及运载有危险品货物的船舶,必须与前方同向以及上述所指长度的船舶保持最少0.5海里之安全航行距离;倘对前方船舶长度有任何怀疑时,须继续与其保持最少0.5海里的距离;同时,应加强瞭望以及谨慎驾驶;


3、所有船舶进入澳门水道桥梁区域前必须采取以下安全措施;

(一) 保持主机、舵、锚、航行信号、通信、导航设备、拖带设备及应急设备处于良好运作状态;

(二) 船长在岗值班,及早与往来船舶取得联系,明确各自动态及会让意图;


4、所有船长达60米或以上的船舶及运载有危险品货物的船舶,在进入澳门水道之前,必须透过VHF16(156.800兆赫)、VHF10(156.500兆赫)向澳门船舶交通管理中心报告;


5、友谊大桥、嘉乐庇大桥通航桥孔净高30米(从澳门高潮面3.51米起算,下同),净宽为60米;西湾大桥通航桥孔净高28米,净宽150米。船舶通过须预留足够富余尺度;


6、进江重载船舶如需候潮,可通过VHF16、VHF10向澳门船舶交通管理中心,按澳门交管指示,在澳门国际机场东侧外锚地锚泊。


7、往西江上游航行的船舶注意沿线水域的桥梁、管线的高度,应严格遵守《广东海事局关于修改船舶安全航行规定的通知(粤海法规〔2020〕130号》的相关要求:

     第五条 船舶通过桥梁通航桥孔、架空管线,应当保留足够的富裕净空高度。

     除分则另有规定外,船舶通过设计净空高度18米以上的内河桥梁水域,应保留2米以上富裕净空高度;船舶通过其他内河桥梁水域、应保留1米以上富裕净空高度。


8、具有抓斗、吊机等抬升、挖掘功能机具的船舶以及超过桥梁、管线通航净高的船舶在珠海、澳门水域航行时,应拆除起吊、抬升吊臂、塔楼或将其降至最低,确认可安全通过航线上的所有桥梁和架空电缆后,方可航行。


9、澳门附近水域,近年来水上工程较多,过往船舶还应该注意查询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和澳门海事及水务局发布的相关航行安全信息。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航行警告、航行通告查询网址:https://www.msa.gov.cn/html/hxaq/aqxx/index.html

澳门海事及水務局航海通告查询网址:https://www.marine.gov.mo/news.aspx?data_category=4


澳门水域船舶安全航行指引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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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水道及其附近水域主要通航桥梁通航尺度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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