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对于一个好的国际船东来说、他们不会人为地制造国别歧视、正如一个好的国内老板、不会刻意的挑选广东职员或是辽宁职员一样 – 能干好工作的职员就是好职员。
不过、来自于不同的船员公司或船员代理、是有很大的差别 – 同样是韩国船长, 给大公司工作的船长的月薪可以是七千美元,而工作于新加坡船东的大部分韩国船长的月薪大多数只有三、四
千美元。这也正如在国内、清华大学的毕业生的工资要比函授大学的毕业生工资高得多一样。
国际船东早就认识到了中国船员的优点,他们愿意聘用中国船员、愿意给中国船员没有歧视的工资 – 至少是、在ITF规定下的工资。就是说、中国船长的工资也可以拿到三、四千美金每月、和其他国家、诸如俄罗斯、韩国、印度、菲律宾等国家船长拿一样的工资。
但是、中国的政策不允许、中国的国企们不允许船长们、船员们拿和国际接轨的工资。他们向船东们解释、根据中国的实际国情、中国船员不允许全部接受他们所挣的工资、他们必须向中国船员公司贡献一大部分收入、以补偿船员公司为船员们所做的“巨大”支出。
同时、他们也设法让国外船东明白了、以中国的消费水平、有个一两千美金就能使中国船员老老实实地低头苦干。不少老外也是这样认为:以中国的低廉的物价,中国船员的一两千美金的收入
就能抵得上国外三四千美金的收入;给中国船员支付个一两千美金的工资、是挺合理的 (也许没人留意到、菲律宾的物价、远比我们低)。
不过、随着时代的进步、还是有中国船长拿到了ITF规定的工资。比如说、有些地方公司派出去的中国船长在2003年初的工资已达到了三千六百元美金。可是、好景不长:中国的某些大集团的领
导、居然凭借着国家政策、擅自代表了中国的全体海员、和聘用中国船员的船东签订了集体谈判协议。有了这个协议、船东们就可以合法地用远低于ITF规定的工资标准聘用中国船员。想一想、一是合理、二是合法、三是确实可行(还真能找到愿意干的船长)。有哪个船东不愿意这样降低成本呢?拿了几个月三千六百美金工资的船长在2003年底的工资就马上降回到两千九百美元。
可悲、中国的集体谈判协议的船员工资、连印尼船员都赶不上、别说和菲律宾比了。
可恨、居然有些中国的船员中介叫嚣、如果中国船员和菲律宾船员拿一样的工资、船东就不用中国船员!!!
当然、还是有积极的因素存在、希望中国的国企们的“薄利多销”政策,能使中国向世界各大船东派出所有积累的船长、以至于供不应求、各类别的驾驶员和轮机员就能以最快的速度提升、产生无数个“最年轻的大副”。 如果不行、继续降工资、直到全世界所有船舶都派满了中国船员为止。
《DIRECT CONTACT》
中国船员有没有可能直接和国外船东联系、免掉黑心中介、让他们喝西北风去?
要避开黑心中介、应该可以。但是、要免掉所有中介而和船东直接联系、基本上不可能。
第一、因为方便旗的引进、因为某些航运发达国家的船舶第二登记法或是开放登记法的引进、使得发达国家的船东可以通过集体谈判协议合法地聘用全球所有可用的船员、所以、在现在的国际船员劳务市场、基本上是买方市场、即是、只有船员找船东上船、而不是船东来恳求船员上船。船东不会有兴趣去寻找船员、他们需要做的、只是筛选找上门的船员而已。
第二、对于单个的船员、船东无法了解及控制其品质、除非他们很了解你。他们不能把价值几千万美金的船和货、交给素不相识的人。而且、这几千万美金的船、可能会制造几十亿美金的
索赔。99年在法国海岸因在大风浪中沉船而制造油污事件的”ERIKA”, 使著名的法国大石油公司”TOTAL”和意大利船级社”RINA”都成了被告。
第三、国外船东的船员部或按比较时兴的叫法 - 人力资源部,一般只有三五人、而不像中国国企、往往有三五十人。因为人少、他们通常是和一个或几个比较信得过的船员代理合作、由这些代理向他们提供船员。他们不可能有时间挨个去找、安排船员上下船。
第四、即便是船东很了解某个船员,比如说、某个英国船长现在在某大公司任船员部经理、对于和他一起工作过的中国大副很了解、知道此大副是个胜任的船长、愿意聘用他、最终、签订
合同时、通常也不是船员和船东之间签订、也需要此船员和公司指定的代理签约 – 还是少不了船员代理。
那么、直接和国外的船员代理联系呢?至少可以少一道中介?
这个主意不错、事实上、不少国内船员管理公司、包括国企、他们能联系到的、也就是国外的船员代理而已 - 这是我们的船员不得不比“宾仔”船员低的原因之一。就我所知、有好几个菲律宾
的船员代理公司、其本身就是某香港或日本驻香港公司的股东之一、他们实际上就是船东的一部分。
不过、国际上的船员代理、通常是韩国人做韩国船员、俄罗斯人做俄罗斯船员、印度人做印度船员、我们在网页上看到的大部分船员代理、他们不会操作中国船员。
国外的中国船员代理大部分是香港或新加坡或台湾公司、有一点很奇怪、这些公司、较少有网页上的推广、而不像东欧的船员代理、基本上都可以在网页上看到。
即便这些中国船员的代理都是华人或华裔、但是、与他们的直接联系、大多是通过英语、这就出来了一个问题:想直接和国外船员代理联系的中国船员,他们的英语水平如何?能否被认可?-
最后、还有一点、中国现行的政策、也限制了中国船员直接和国外船员代理联系的可能性。那就是、海员证和出境证明 – 不是由船员个人能办的了的。能直接和国外代理公司联系的船员有,但是、这些人、应该是和某中介或是某国企的主管有比较密切的关系。
不过、来自于不同的船员公司或船员代理、是有很大的差别 – 同样是韩国船长, 给大公司工作的船长的月薪可以是七千美元,而工作于新加坡船东的大部分韩国船长的月薪大多数只有三、四
千美元。这也正如在国内、清华大学的毕业生的工资要比函授大学的毕业生工资高得多一样。
国际船东早就认识到了中国船员的优点,他们愿意聘用中国船员、愿意给中国船员没有歧视的工资 – 至少是、在ITF规定下的工资。就是说、中国船长的工资也可以拿到三、四千美金每月、和其他国家、诸如俄罗斯、韩国、印度、菲律宾等国家船长拿一样的工资。
但是、中国的政策不允许、中国的国企们不允许船长们、船员们拿和国际接轨的工资。他们向船东们解释、根据中国的实际国情、中国船员不允许全部接受他们所挣的工资、他们必须向中国船员公司贡献一大部分收入、以补偿船员公司为船员们所做的“巨大”支出。
同时、他们也设法让国外船东明白了、以中国的消费水平、有个一两千美金就能使中国船员老老实实地低头苦干。不少老外也是这样认为:以中国的低廉的物价,中国船员的一两千美金的收入
就能抵得上国外三四千美金的收入;给中国船员支付个一两千美金的工资、是挺合理的 (也许没人留意到、菲律宾的物价、远比我们低)。
不过、随着时代的进步、还是有中国船长拿到了ITF规定的工资。比如说、有些地方公司派出去的中国船长在2003年初的工资已达到了三千六百元美金。可是、好景不长:中国的某些大集团的领
导、居然凭借着国家政策、擅自代表了中国的全体海员、和聘用中国船员的船东签订了集体谈判协议。有了这个协议、船东们就可以合法地用远低于ITF规定的工资标准聘用中国船员。想一想、一是合理、二是合法、三是确实可行(还真能找到愿意干的船长)。有哪个船东不愿意这样降低成本呢?拿了几个月三千六百美金工资的船长在2003年底的工资就马上降回到两千九百美元。
可悲、中国的集体谈判协议的船员工资、连印尼船员都赶不上、别说和菲律宾比了。
可恨、居然有些中国的船员中介叫嚣、如果中国船员和菲律宾船员拿一样的工资、船东就不用中国船员!!!
当然、还是有积极的因素存在、希望中国的国企们的“薄利多销”政策,能使中国向世界各大船东派出所有积累的船长、以至于供不应求、各类别的驾驶员和轮机员就能以最快的速度提升、产生无数个“最年轻的大副”。 如果不行、继续降工资、直到全世界所有船舶都派满了中国船员为止。
《DIRECT CONTACT》
中国船员有没有可能直接和国外船东联系、免掉黑心中介、让他们喝西北风去?
要避开黑心中介、应该可以。但是、要免掉所有中介而和船东直接联系、基本上不可能。
第一、因为方便旗的引进、因为某些航运发达国家的船舶第二登记法或是开放登记法的引进、使得发达国家的船东可以通过集体谈判协议合法地聘用全球所有可用的船员、所以、在现在的国际船员劳务市场、基本上是买方市场、即是、只有船员找船东上船、而不是船东来恳求船员上船。船东不会有兴趣去寻找船员、他们需要做的、只是筛选找上门的船员而已。
第二、对于单个的船员、船东无法了解及控制其品质、除非他们很了解你。他们不能把价值几千万美金的船和货、交给素不相识的人。而且、这几千万美金的船、可能会制造几十亿美金的
索赔。99年在法国海岸因在大风浪中沉船而制造油污事件的”ERIKA”, 使著名的法国大石油公司”TOTAL”和意大利船级社”RINA”都成了被告。
第三、国外船东的船员部或按比较时兴的叫法 - 人力资源部,一般只有三五人、而不像中国国企、往往有三五十人。因为人少、他们通常是和一个或几个比较信得过的船员代理合作、由这些代理向他们提供船员。他们不可能有时间挨个去找、安排船员上下船。
第四、即便是船东很了解某个船员,比如说、某个英国船长现在在某大公司任船员部经理、对于和他一起工作过的中国大副很了解、知道此大副是个胜任的船长、愿意聘用他、最终、签订
合同时、通常也不是船员和船东之间签订、也需要此船员和公司指定的代理签约 – 还是少不了船员代理。
那么、直接和国外的船员代理联系呢?至少可以少一道中介?
这个主意不错、事实上、不少国内船员管理公司、包括国企、他们能联系到的、也就是国外的船员代理而已 - 这是我们的船员不得不比“宾仔”船员低的原因之一。就我所知、有好几个菲律宾
的船员代理公司、其本身就是某香港或日本驻香港公司的股东之一、他们实际上就是船东的一部分。
不过、国际上的船员代理、通常是韩国人做韩国船员、俄罗斯人做俄罗斯船员、印度人做印度船员、我们在网页上看到的大部分船员代理、他们不会操作中国船员。
国外的中国船员代理大部分是香港或新加坡或台湾公司、有一点很奇怪、这些公司、较少有网页上的推广、而不像东欧的船员代理、基本上都可以在网页上看到。
即便这些中国船员的代理都是华人或华裔、但是、与他们的直接联系、大多是通过英语、这就出来了一个问题:想直接和国外船员代理联系的中国船员,他们的英语水平如何?能否被认可?-
最后、还有一点、中国现行的政策、也限制了中国船员直接和国外船员代理联系的可能性。那就是、海员证和出境证明 – 不是由船员个人能办的了的。能直接和国外代理公司联系的船员有,但是、这些人、应该是和某中介或是某国企的主管有比较密切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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