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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讨论]怎么學好英語
大家好﹕
這是我在一個貼子上看到關于怎么學好外語的貼子﹐我把它轉載來共大家討論﹐也聽聽你們的意見
事實我說過多次了。也談不上什麽經驗,其實只是我堅持下來了而已。還有一點是我比較講究平衡,就是說“聽說讀寫”全面發展。這一點是非常重要的。在每一個階段這四門功課都應該有所側重,但無疑每個階段這四門功課都不能落下。
我讀初中的時候學過英語,後來就幾乎沒怎麽接觸了。在後來的十幾年時間裏全身心都在古典吉他的學習上。後來接觸到電腦,深深喜歡上了電腦。再後來上了網。東玩西玩,覺得好象不是正經。決定靜下來學一樣有用的東西。想了想網上好象英文很多,自己對英文也不討厭,於是就決定學英語。
開始我並沒有什麽雄心壯志要通過什麽什麽級的(事實現在也沒有。事實上正是這種自然的心態讓我更能靜下來學習,沒有犯欲速則不達的通病),當時我只想一天背三個單詞,我想一年下來也有一千來個單詞了吧。三年下來應該有三千多的辭彙量應該日常應用應該沒問題了我想(事實這是很天真的想法。三千辭彙量根本不夠用。因爲英語裏的同義詞非常多,一種idea有好幾種甚至十多種表達方法,且這些方法各不相同各具風味。。。不過這些都是我後來才慢慢體會到的)。於是我就老老實實從小學英語開始背單詞。這一點我覺得我也做對了,就是老老實實來,不要以爲自己英語有多好而看不上小學英語了。很多人通過了所謂四級,但寫出來的東西破綻百出,其實是小學水平都沒有。很多朋友可能不服氣,但我說的是事實。我在洪恩英文論壇呆了四年多,看過的帖子也沒少了。關於這一點,鍾道隆教授也反複提到過。我很高興我當初沒有好高騖遠。
背了三個月英語單詞後(對了,我用的是洪恩的作品《開天闢地背單詞》。到現在我還認爲這是一款非常了不起的背單詞軟體。它提供了豐富的例句和詞義辨析,是相當不錯的教材。事實上這樣的好教材還有很多,關鍵在於你學了就必須訂住一個教材學,不要老換來換去),我突然想起到網上用英語聊聊天看。
這裏還要插入一點。我說的一天背三個單詞的概念。我說的三個單詞是三個主單詞。事實上我要求自己記住這些單詞的用法,它們的相關詞,例句等。這樣一下來,事實上三個單詞是不止的。但我這樣的方法比有的人一天背幾十個單詞甚至幾百個單詞效果要好得多,因爲一天背幾十個單詞時肯定不可能同時掌握單詞的用法及相關詞。這樣的方法往往一個單詞記一種含義囫圇吞棗。看起來好象真的一天記了幾十個單詞,心理感覺不錯。殊不知英語單詞一個詞可以有十幾種甚至幾十種含義,你記了一種含義可以說是與沒記沒什麽分別。到了真正的語境你照樣認不到這個字。至於說一天背一百多單詞的,我壓根兒就認爲只是吹牛。純粹脫離語境背的單詞,過了一個月我保證你連十分之一都沒了,更談不上應用了。所以這東西是不能急的。
辭彙量固然重要,但我認爲這絕不是掌握英語最最關鍵的因素。辭彙量小不是問題,有詞典嘛。只要你堅持閱讀,辭彙量自然會越來越大。就好象是內功,是要長時間的積累的,沒有速成的辦法。速成的往往不是正派功夫,而邪派功夫是有很強的副作用的。我認爲最重要的是語感,對英語整體的把握感。這是最難獲得的東西。另外,片語量這個概念我從來沒怎麽聽到過,但我想提出這個概念。英語裏片語量在很多程度上甚至比辭彙量更重要。往往兩個很簡單的片語合在一起就會生成完全你意想不到的含義及用法。舉個非常簡單的例子。put up with 是忍受的意思。如果你不知道這是一個固定的片語,你怎麽知道put, up, with三個字放在一起是tolerate的意思?而且就是忍受,容忍英語就有很多種表達法如bear, stand等。如果你背詞背到bear只記一個熊,stand只記一個站,這樣的辭彙量有什麽用?這樣的有等於沒有。跟片語量一樣的,還有英語的很多俚語的用法,這也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我們的教科書很少會強調俚語的用法。就是詞典也專門注出“inf”,表示"informal",即不正式的用法。然後學習者就認爲這種是不正式的用法,不重要。錯了,完全錯之極矣。到現在爲止我已經翻譯了不少英文網站的掌上電腦資訊,使用報告等文章,就是這樣的文章,他們也非常喜歡
用俚語。老外在大部分場合都很隨和,這表現在他們的語言上,不象我們中國人講究正兒八經。另外,我在洪恩Canuck's Comments裏也經常看到外國朋友的文章裏經常有俚語的用法,有些用法甚至詞典上也查不到。但他們是很隨意說出來的,就是說,這是他們很經常用的用法。其他關於格言等也是一樣的道理。不過一般來說格言的使用率低得多,這裏先不提。
很多人批評我們的英語教學系統,說學了十幾年英語,連最基本的英文報刊,基本的會話都不會。問題在哪里?就在這裏!就是我提到的上面的這些因素。書面英語跟實用英語可以說是兩回事。兩者相互影響相互作用,誰也離不了誰。再舉個非常簡單的例子。比如說打招呼。我們書上學的是how do you do。很正式,絕對規範絕對經典。但人家很少有這樣說話的。他們一般就說,how you doing, how's going on? what's new? how've you been, 稱呼一般也說buddy, pal, dude, man, 不一而足,而很不常說很正式的sir或Mr.。我們考試絕不會考這些內容。我們考很複雜的語法。人爲把簡單的東西弄得複雜,然後再來考你。然後你考出來又怎麽樣?你拿到一張合格證。說你做對了題目,了不起。他們拿給linguist研究的東西給你考,但你離成爲linguist還遠遠邊也碰不到。然後你拿著合格證,看到正式的英文網站還是腦袋一下子就大起來。於是就有人說,英語太難了。是啊。太難了。
扯遠了。話說我於是濛濛懂懂(忘了怎麽寫這個成語了)來到了洪恩的英語***。呆了半天我發現我可以至少和人用英語打招呼,聊些很簡單的話題。這是一個很鼓舞人的經歷。後來我上網幾乎最大的樂趣就是上網用英語聊天。它能保持我的興趣。它讓我覺得我在進步。這是非常重要的。很多朋友的興趣很重,可惜持續時間太短。關鍵在於學了不用。苦苦學了幾個月而不用,過了一段時間發現前面很多又忘了。於是很苦惱。問題的關鍵就是學了不用。英語畢竟是一種交流工具,不是某種思維邏輯推理,它靠的是積累而不是分析。當時我在英語聊天也學了一個很不好的習慣,即用上了“聊天風格的英語”而不自知。幸運的是我後來碰到一個英語非常好的人,她的英語非常好,打字非常快,更強的是她從沒有misspellings,哪怕是在聊天的時候。她是對我的英語學習起了非常關鍵的幫助的人。但她不喜歡我在別的地方提她的名字。我非常佩服她,於是給她郵件。她當即給我指出來說,要給她寫信,必須首先用正規的英語:該大寫的一定大寫,標點要規範,嚴禁使用不規範的縮略語如***常見的u, (you), i (I) ppl (people) 等。我覺得很有道理,於是就決定改。然後我一決定就改,一改就成了。現在我可以非常輕鬆地用規範的英語寫一段話,大小寫絕不會弄錯,也絕不會用不規範的縮略語。因爲這已經是我的習慣。因爲我學過十幾年的古典吉他,我的手指遠較一般人來得靈活。在吉他演奏中,對手指的放鬆與單獨運動能力的強調是打字的一萬倍。所以這一點來說並不是難事。
再後來我來到了洪恩的英文寫作交流論壇 Canuck's Comments。然後也是一呆四年多。我都在這裏練習寫作。大家可以在那裏搜我的ID,看看我四年前的英語是怎麽樣的,確實是很差的。可以說比大部分我們讀者的英語還爛。但我從來沒有放棄寫。那個論壇可以說是見證了我的進步。那邊我從兩顆星到三顆星花了很長時間。當時第一篇三星文章是寫一次和朋友到一個當地的小山上玩的經歷。獲得三星後我很高興,我老師(前面提到的)也給了我很多鼓勵。我在Canuck's Comments裏獲得了很多人的幫助,這種幫助是無法用語言來表達的。我現在給新手也會盡力鼓勵與幫助,因爲我當時也是這麽過來的。開始的時候我發現一個很難擺脫的問題,即寫作的英文“聊天體”嚴重。一個句子一個句子分開得很清楚,沒有上下呼應更沒有一氣呵成的感覺。不過好在我意識到了後就有意識改善這些東西。雖然我現在很忙,那個論壇還是我的每天功課之一。因爲在那裏我每天都能學到新的東西。閱讀,回復,這就是用英語。to use or to lose,真是明言。
後來的幾個英語資料都對我有很大的幫助。極力推薦的是賴世雄的中級英語148課與高級英語38課(這個我現在還在聽),沛沛英語(聽了n遍),走遍美國(聽了n遍)。到現在爲止聽得最多的是賴世雄的高級英語。關於這個我以前我發過一個專門的帖子,這裏就不再贅述了。這些資料除了走遍美國我都有在論壇上連載過,真的是非常好的資料,值得我們花時間在上面。如果你想提高寫作技巧,我認爲高級部分是絕好的教材。
。。。
沒想到一寫就寫了這麽多。乾脆單獨發一個帖子吧。我知道我的帖子有班門弄斧之嫌,但我們學英語最重要的是什麽?要膽子大,不要怕人說。然後我就做了。
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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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arning is like rowing upstream; not to advance is to drop back.
Learning is like sailing a boat against the current; it either advances or retreats.
這是我在一個貼子上看到關于怎么學好外語的貼子﹐我把它轉載來共大家討論﹐也聽聽你們的意見
事實我說過多次了。也談不上什麽經驗,其實只是我堅持下來了而已。還有一點是我比較講究平衡,就是說“聽說讀寫”全面發展。這一點是非常重要的。在每一個階段這四門功課都應該有所側重,但無疑每個階段這四門功課都不能落下。
我讀初中的時候學過英語,後來就幾乎沒怎麽接觸了。在後來的十幾年時間裏全身心都在古典吉他的學習上。後來接觸到電腦,深深喜歡上了電腦。再後來上了網。東玩西玩,覺得好象不是正經。決定靜下來學一樣有用的東西。想了想網上好象英文很多,自己對英文也不討厭,於是就決定學英語。
開始我並沒有什麽雄心壯志要通過什麽什麽級的(事實現在也沒有。事實上正是這種自然的心態讓我更能靜下來學習,沒有犯欲速則不達的通病),當時我只想一天背三個單詞,我想一年下來也有一千來個單詞了吧。三年下來應該有三千多的辭彙量應該日常應用應該沒問題了我想(事實這是很天真的想法。三千辭彙量根本不夠用。因爲英語裏的同義詞非常多,一種idea有好幾種甚至十多種表達方法,且這些方法各不相同各具風味。。。不過這些都是我後來才慢慢體會到的)。於是我就老老實實從小學英語開始背單詞。這一點我覺得我也做對了,就是老老實實來,不要以爲自己英語有多好而看不上小學英語了。很多人通過了所謂四級,但寫出來的東西破綻百出,其實是小學水平都沒有。很多朋友可能不服氣,但我說的是事實。我在洪恩英文論壇呆了四年多,看過的帖子也沒少了。關於這一點,鍾道隆教授也反複提到過。我很高興我當初沒有好高騖遠。
背了三個月英語單詞後(對了,我用的是洪恩的作品《開天闢地背單詞》。到現在我還認爲這是一款非常了不起的背單詞軟體。它提供了豐富的例句和詞義辨析,是相當不錯的教材。事實上這樣的好教材還有很多,關鍵在於你學了就必須訂住一個教材學,不要老換來換去),我突然想起到網上用英語聊聊天看。
這裏還要插入一點。我說的一天背三個單詞的概念。我說的三個單詞是三個主單詞。事實上我要求自己記住這些單詞的用法,它們的相關詞,例句等。這樣一下來,事實上三個單詞是不止的。但我這樣的方法比有的人一天背幾十個單詞甚至幾百個單詞效果要好得多,因爲一天背幾十個單詞時肯定不可能同時掌握單詞的用法及相關詞。這樣的方法往往一個單詞記一種含義囫圇吞棗。看起來好象真的一天記了幾十個單詞,心理感覺不錯。殊不知英語單詞一個詞可以有十幾種甚至幾十種含義,你記了一種含義可以說是與沒記沒什麽分別。到了真正的語境你照樣認不到這個字。至於說一天背一百多單詞的,我壓根兒就認爲只是吹牛。純粹脫離語境背的單詞,過了一個月我保證你連十分之一都沒了,更談不上應用了。所以這東西是不能急的。
辭彙量固然重要,但我認爲這絕不是掌握英語最最關鍵的因素。辭彙量小不是問題,有詞典嘛。只要你堅持閱讀,辭彙量自然會越來越大。就好象是內功,是要長時間的積累的,沒有速成的辦法。速成的往往不是正派功夫,而邪派功夫是有很強的副作用的。我認爲最重要的是語感,對英語整體的把握感。這是最難獲得的東西。另外,片語量這個概念我從來沒怎麽聽到過,但我想提出這個概念。英語裏片語量在很多程度上甚至比辭彙量更重要。往往兩個很簡單的片語合在一起就會生成完全你意想不到的含義及用法。舉個非常簡單的例子。put up with 是忍受的意思。如果你不知道這是一個固定的片語,你怎麽知道put, up, with三個字放在一起是tolerate的意思?而且就是忍受,容忍英語就有很多種表達法如bear, stand等。如果你背詞背到bear只記一個熊,stand只記一個站,這樣的辭彙量有什麽用?這樣的有等於沒有。跟片語量一樣的,還有英語的很多俚語的用法,這也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我們的教科書很少會強調俚語的用法。就是詞典也專門注出“inf”,表示"informal",即不正式的用法。然後學習者就認爲這種是不正式的用法,不重要。錯了,完全錯之極矣。到現在爲止我已經翻譯了不少英文網站的掌上電腦資訊,使用報告等文章,就是這樣的文章,他們也非常喜歡
用俚語。老外在大部分場合都很隨和,這表現在他們的語言上,不象我們中國人講究正兒八經。另外,我在洪恩Canuck's Comments裏也經常看到外國朋友的文章裏經常有俚語的用法,有些用法甚至詞典上也查不到。但他們是很隨意說出來的,就是說,這是他們很經常用的用法。其他關於格言等也是一樣的道理。不過一般來說格言的使用率低得多,這裏先不提。
很多人批評我們的英語教學系統,說學了十幾年英語,連最基本的英文報刊,基本的會話都不會。問題在哪里?就在這裏!就是我提到的上面的這些因素。書面英語跟實用英語可以說是兩回事。兩者相互影響相互作用,誰也離不了誰。再舉個非常簡單的例子。比如說打招呼。我們書上學的是how do you do。很正式,絕對規範絕對經典。但人家很少有這樣說話的。他們一般就說,how you doing, how's going on? what's new? how've you been, 稱呼一般也說buddy, pal, dude, man, 不一而足,而很不常說很正式的sir或Mr.。我們考試絕不會考這些內容。我們考很複雜的語法。人爲把簡單的東西弄得複雜,然後再來考你。然後你考出來又怎麽樣?你拿到一張合格證。說你做對了題目,了不起。他們拿給linguist研究的東西給你考,但你離成爲linguist還遠遠邊也碰不到。然後你拿著合格證,看到正式的英文網站還是腦袋一下子就大起來。於是就有人說,英語太難了。是啊。太難了。
扯遠了。話說我於是濛濛懂懂(忘了怎麽寫這個成語了)來到了洪恩的英語***。呆了半天我發現我可以至少和人用英語打招呼,聊些很簡單的話題。這是一個很鼓舞人的經歷。後來我上網幾乎最大的樂趣就是上網用英語聊天。它能保持我的興趣。它讓我覺得我在進步。這是非常重要的。很多朋友的興趣很重,可惜持續時間太短。關鍵在於學了不用。苦苦學了幾個月而不用,過了一段時間發現前面很多又忘了。於是很苦惱。問題的關鍵就是學了不用。英語畢竟是一種交流工具,不是某種思維邏輯推理,它靠的是積累而不是分析。當時我在英語聊天也學了一個很不好的習慣,即用上了“聊天風格的英語”而不自知。幸運的是我後來碰到一個英語非常好的人,她的英語非常好,打字非常快,更強的是她從沒有misspellings,哪怕是在聊天的時候。她是對我的英語學習起了非常關鍵的幫助的人。但她不喜歡我在別的地方提她的名字。我非常佩服她,於是給她郵件。她當即給我指出來說,要給她寫信,必須首先用正規的英語:該大寫的一定大寫,標點要規範,嚴禁使用不規範的縮略語如***常見的u, (you), i (I) ppl (people) 等。我覺得很有道理,於是就決定改。然後我一決定就改,一改就成了。現在我可以非常輕鬆地用規範的英語寫一段話,大小寫絕不會弄錯,也絕不會用不規範的縮略語。因爲這已經是我的習慣。因爲我學過十幾年的古典吉他,我的手指遠較一般人來得靈活。在吉他演奏中,對手指的放鬆與單獨運動能力的強調是打字的一萬倍。所以這一點來說並不是難事。
再後來我來到了洪恩的英文寫作交流論壇 Canuck's Comments。然後也是一呆四年多。我都在這裏練習寫作。大家可以在那裏搜我的ID,看看我四年前的英語是怎麽樣的,確實是很差的。可以說比大部分我們讀者的英語還爛。但我從來沒有放棄寫。那個論壇可以說是見證了我的進步。那邊我從兩顆星到三顆星花了很長時間。當時第一篇三星文章是寫一次和朋友到一個當地的小山上玩的經歷。獲得三星後我很高興,我老師(前面提到的)也給了我很多鼓勵。我在Canuck's Comments裏獲得了很多人的幫助,這種幫助是無法用語言來表達的。我現在給新手也會盡力鼓勵與幫助,因爲我當時也是這麽過來的。開始的時候我發現一個很難擺脫的問題,即寫作的英文“聊天體”嚴重。一個句子一個句子分開得很清楚,沒有上下呼應更沒有一氣呵成的感覺。不過好在我意識到了後就有意識改善這些東西。雖然我現在很忙,那個論壇還是我的每天功課之一。因爲在那裏我每天都能學到新的東西。閱讀,回復,這就是用英語。to use or to lose,真是明言。
後來的幾個英語資料都對我有很大的幫助。極力推薦的是賴世雄的中級英語148課與高級英語38課(這個我現在還在聽),沛沛英語(聽了n遍),走遍美國(聽了n遍)。到現在爲止聽得最多的是賴世雄的高級英語。關於這個我以前我發過一個專門的帖子,這裏就不再贅述了。這些資料除了走遍美國我都有在論壇上連載過,真的是非常好的資料,值得我們花時間在上面。如果你想提高寫作技巧,我認爲高級部分是絕好的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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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一寫就寫了這麽多。乾脆單獨發一個帖子吧。我知道我的帖子有班門弄斧之嫌,但我們學英語最重要的是什麽?要膽子大,不要怕人說。然後我就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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