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应对韩国无理扣押中国船东的船大声说不!唯有此,才能真正撇清强加在中国政府头上纵容对朝鲜的原油走私的帽子,外交部应勒令韩国立即释放中国的方向永嘉轮(MT Lighthouse Winmore)、***船长及24名中、缅船员,否则对韩国进行制裁】
体制内无论是官员、科研院所还是智库对国际租船常识认知的匮乏早就到了让人匪夷所思的地步,暂举几例:
1、国内某最前沿的航运教授、博士生导师向中央领导建言,中国没有租船经纪人,需要大力发展,中央领导看了后很重视,派一位厅级领导进行调研,有人告诉他,我现在就找10个活的经纪人站到你面前。这位领导是我敬重的长者,不可能对此不了解,但中央领导如此重视航运,不能说批示不对,还是要认真执行调研工作的嘛。
2、某自贸区从金融、法律、税收环境略具在国内开展船舶经营人业务的雏形,有人提出政协提案,只要加以明确,企业就不必都寻求离岸注册,可以解决船舶经营人没有名分的问题。然而,一通太极拳,不了了之。
3、有人偶尔谈及可以利用自贸区的政策明确船舶经营人的合法身份,这样才能具有建设航运强国的基本条件。某自贸区主管领导说,不需要啊,无船承运人不是早就合法化了嘛。这位还是负责航运科研的领导,薛船长听了愣住了,他连无船承运人是没有船的,船舶经营人是有船的都没搞明白。
4、世上有判刑的罪,有杀头的罪,有抄家的罪,有罚钱的罪,但是没有船被扣着不放的罪,然而行政机关动不动就长时间扣船东的船不放,甚至扣到船成为废铁。详见:行政机关扣船该谁买单?(点击阅读)
5、集装箱班轮公司向中国货主收取THC越演越烈,长期缺乏解决方法,别的国家多是货主欺负船东的,中国多是船东欺负货主,详见:航运控制权之争:为什么受伤害的总是中国人(点击阅读)。文中笔者疾呼,若商务部主管对外贸易运输,会出现此等局面吗!
终于,对租船的无知,酿成了棘手的国际争端:
(抓住了红色的手,非常失望中国允许油走私到朝鲜,如果持续发生,朝鲜问题将不能友好解决)
当然,此言遭到外交部发言人的矢口否认,但辩解在国内就遭到质疑,在国际上又能获得多少认可可想而知。
薛船长认为,外交部应该强有力地表态不背这个锅,勒令韩国立即释放中国的方向永嘉轮(MT Lighthouse Winmore)、***船长及24名中、缅船员,否则对韩国进行制裁。
方向永嘉轮是中国人所拥有的船,是中国人的合法财产,船注册于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悬挂中国香港旗,中国政府应保护船东的权益。
2017年9月1日期租给注册于马绍尔群岛的比利恩油品集团(BillionsBunkerGroup),这是一家经营远洋光渔业、海上供油的集团,拥有三艘油轮,另外有鱿钓船,海产主要输出到日本。在台湾拥有高洋渔业公司以及盈财海洋企业两家公司。船东在选择租船人时,也不可谓不谨慎,选择有实业背景的租家,从事海上供油业务。
薛船长一直努力向航运业相关人士解释,海运业是由5个人完成的,某个企业只能承担其中某个或某几个角色,难以通吃的。详见:听薛船长讲讲在中国做“船舶经营人”的尴尬和养成攻略!(点击阅读)
这条方向永嘉轮就把业务分包出去了,也就是通过期租的形式,把船租给别人,自己按天收取租金,至于装什么货,则由租船人根据期租合同允许的航区、货种来安排,当然租船人必须遵守法律,违法与违反合同的事情船东有权拒绝做。
联合国安理会第2375号决议当然是法律,明确规定“除了经过中国丹东-新义州石油管道外,禁止其他国家向朝鲜出口原油”。决议必须得到遵守。既然有朝鲜油轮来接卸了油品,那是有人违反联合国安理会决议,那是谁呢?
方向永嘉轮船东最无辜,因为航运不是他安排的,他对此一无所知,***船长也不知晓有朝鲜油轮来接卸油品,显然朝鲜油轮进行了伪装,冒充韩国油轮,朝鲜与韩国的文字都一样,分辨不清来自于朝鲜还是来自于韩国。
责任最大的当属比利恩油品公司,其为利益所驱动,不惜铤而走险,驻船的SUPER CARGO肯定是知晓的,有人说,他们通过经纪人乱找油品的买家,至少在选择航次租家上,不够谨慎。
稍微有点租船常识的人就知道,无论如何,中国的船东是无辜的、善意的,自11月24日被扣至今,先是以PSC检查的理由,扣了10天,然后再被海关扣押,已一月有余,船东一个月前就飞赴韩国处理此问题,若是明知走私,哪会飞到韩国去自投罗网呢?
我们看到一个多月的不作为,直接导致12月28日此事件由于特朗普指责中国政府纵容允许石油走私而猛然升温。
中国应对韩国无理扣押中国船东的船大声说不!
唯有此,才能真正撇清强加在中国政府头上的纵容对朝鲜的原油走私的帽子。
[最后编辑于 2018-01-02 21: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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