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着“研究新生效公约,是船旗国和船级社的事,你们把研究结果,简单告诉给船东、管理公司和船员,让他们知道要干啥就行了”的原则,笔者把明年强制生效的公约要求梳理了一下,这里以时间为序,做个傻瓜式说明:
【1】生效日期/适用范围/规则依据(下同):2018.1.1/500总吨以上油船和散货船/MSC.405(96)、IMO A.1050(27),IMO要求:明确了船东和主管机关商定的检验通道应满足上述决议要求。
船东应做的:在密闭处所进入和救助演习中,加入检验通道部分内容;在风险评估程序和ESP中,也应加入上述内容。
【2】2018.3.1/150总吨以上油船/MEPC.276(70),针对IOPP FORM B中涉及双壳油船专用压载舱SBT及保护位置PL布置及清洁压载舱CBT记录中存在的问题,对FORM B第1部分及5.1和5.2条做了修正,删除了不再适用部分。
船东:什么都不用做,船级社会把IOPP Form B更新交给你。
【3】2018.3.1/所有船/MPEC.277(70)。关于对海洋环境有害物质和垃圾记录簿的MARPOL 附则V修正。
船东应做的:修改垃圾管理计划,更新垃圾记录簿。
【4】2018.3.1/5000总吨以上船舶/MPEC.278(70)。对MARPOL附则VI第22条进行修正,要求在2018.3.1-2018.12.31期间,能效管理计划SEEMP应包括一份关于燃油消耗数据收集计划的方***描述,以及向船舶主管机关报告数据的流程,同时在新增船舶燃料消耗收集和报告要求。2019.1.1起,经船旗国或船级社验证船舶排放报告后,将签发一个符合证明。
船东应做的:在SEEMP中加入船舶燃料消耗数据的收集和报告程序,并有思想准备,在2019.1.1以后,又要多一本船舶证书:符合声明-燃油消耗报告。
【5】2018.3.1/所有船/MEPC.280(70)。IMO决定把2020.1.1作为船舶全球0.5%m/m燃油硫含量标准的实施时间,并以IMO决议形式发布。
船东应做的:准备全面使用低硫油(这条似乎更和供油商有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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