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多家船舶经营人解散,当然好些不是因为财务问题解散的,而是老板觉得行业难以赢利,选择蛰伏。本想写一篇反思,着重从下列方面入手的,1、中国海事、保险、保赔事件处理的拖延与低效;2、清单提单问题;3、资产与风险隔离;4、一言堂的治理结构与家族企业;5、有限公司的本来意义;6、张謇对战略投资风险把控的借鉴意义等几方面。
但薛船长多年来行文有个原则,凡事不涉及个人,这也是多年活跃网络而得以没惹麻烦的一个护身法宝。
而这样一篇文章,难免会涉及某个人,那么多人的身家都系于公司身上,很多人都是几十年的兄弟,所以这样的文章,若干年内我不能写。
今天又看到南京远浩宣布解散的新闻,对这家公司我有点了解,但看到有的新闻引用南京远浩官网的资料董事长为刘洪良,并有刘洪良的详细介绍,当然带了一句“他在公司宣布解散前已辞职”。
据我了解,刘洪良2016年4月份就已离职,并将工作移交,移交时,南京远浩公司是赢利的,而宣布解散是他离职七八个月后的事情。
笔者深深知道,船舶经营人是干的刀尖舔血的活,若业务激进,折腾完一家公司,三四个月足矣。
[最后编辑于 2016-12-22 16: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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