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nbmarine.com】
--------------------------------------------------------------------------------
目前,全世界的国际贸易商品运输,仍然主要靠海运,占世界外贸货运总量的三分之二以上。我国外贸货物有90%左右是通过国际航行船舶来完成运输任务的。因此,对国际航行船舶及其所装货物的监管是海关货运监管最大、最重要的任务。本节将主要介绍海关对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境通关的监管规定等内容。
定义
国际航行船舶是指来自或开往国外,航行于世界各国港口之间的外国籍或中国籍海上运输工具,主要包括用于运载进出境旅客的轮船。
国际航行船舶在进出各国关境时,除应按各国海关的规定递交相应的报关单证外,还应该按国际通行惯例附带下列船舶在运营过程中必须具备的有关书面证明文件:
1. 船舶国籍证书。也可称为船舶登记证书,是指经船舶所有国以法律程序证明认可船舶的国籍、船籍港和船舶所有权的证书文件,其主要内容包括船名、船舶所属国籍,运营性能,船舶用途,船舶所悬挂国旗以及船舶应受保护的权利等。
2. 吨位证书。船舶吨位证书是指船舶所属国家的航务主管机关对船舶总吨位和净吨位经丈量计算后,由国际公认的检验机构签发的一种证明船舶设计运载能力和实际运载能力的书面证明。这同时也是各国海关征收船舶吨税的主要依据。
3. 航海日记。这是船舶记载航行、停泊、装卸货物、海事等有关情况的具体法律效力的船舶必备资料。内容主要包括船舶动态、船位记录、气象情况、装卸货物情况以及驶经港口有关当局上船办理有关手续的情况。
海关对船舶停港期的监管
国际航行船舶在停港期间装卸货物、物品或上下进出境人员,应当如实向海关申报检查。进口货物、物品起卸完毕后,国际航行船舶负责人应在24小时内递交反映实际起卸情况的交接单据,以及双方登记的溢、短、误、损记录。
经海关确认的溢卸、误卸货物,从起卸之日起3个月内,可由原装载船舶负责人或货物所有人向海关办理退运或进口手续。因故不能在3个月内办理的,经海关核准,可延期3个月,过期不办的,由海关依法处理。
国际航行船舶装载出口货物前,货物代理人应将预装清单报送海关。海关监管出口货物装船的依据是经海关签章放行的装货单。出口货物发生退载的,船舶负责人或其代理人应于货物装船完毕前向海关报明。
国际航行船舶在停港期间,船上所有烟酒应有海关加封。对船用物料和船员所有的货币、金银,由海关视情况予以加封。船舶负责人有保护海关封志完整的义务,起封前应报经海关核准。
国际航行船舶如添装或起卸船用燃料、物料,或船舶间调拨船用燃料、物料物品,都应该在海关监管下进行。
国际航行船舶起卸废旧物料,负责人应书面向海关申请,由境内有经营权的单位向海关办理有关手续。
船舶吨税的缴纳
船舶吨税是海关代表国家交通管理部门,在设关口岸对进出我国国境的船舶征收的,用于航道设施建设的一种使用税。
船舶吨税的征收对象是:驶入我国港口的外国籍船舶、外商租用的中国籍船舶、中外合营企业租用的外国籍船舶。
船舶吨税自船舶申报进境起征收,分3个月起交纳和30天期交纳两种,纳税人(亦即船舶负责人)可根据船舶航行的航次、航期和滞留港口的时间自行选择纳税种类,如3个月起缴纳的,按法定税级税率征收吨税,如30天期缴纳的,按法定税级税率减办征收吨税。纳税人(船舶负责人)应自海关签发吨税缴款书之日起5天内缴清吨税,并由海关签发船舶吨税执照。
国际航行船舶船员携带自用物品上下船,亦应按规定向海关申报,办理有关手续。
--------------------------------------------------------------------------------
目前,全世界的国际贸易商品运输,仍然主要靠海运,占世界外贸货运总量的三分之二以上。我国外贸货物有90%左右是通过国际航行船舶来完成运输任务的。因此,对国际航行船舶及其所装货物的监管是海关货运监管最大、最重要的任务。本节将主要介绍海关对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境通关的监管规定等内容。
定义
国际航行船舶是指来自或开往国外,航行于世界各国港口之间的外国籍或中国籍海上运输工具,主要包括用于运载进出境旅客的轮船。
国际航行船舶在进出各国关境时,除应按各国海关的规定递交相应的报关单证外,还应该按国际通行惯例附带下列船舶在运营过程中必须具备的有关书面证明文件:
1. 船舶国籍证书。也可称为船舶登记证书,是指经船舶所有国以法律程序证明认可船舶的国籍、船籍港和船舶所有权的证书文件,其主要内容包括船名、船舶所属国籍,运营性能,船舶用途,船舶所悬挂国旗以及船舶应受保护的权利等。
2. 吨位证书。船舶吨位证书是指船舶所属国家的航务主管机关对船舶总吨位和净吨位经丈量计算后,由国际公认的检验机构签发的一种证明船舶设计运载能力和实际运载能力的书面证明。这同时也是各国海关征收船舶吨税的主要依据。
3. 航海日记。这是船舶记载航行、停泊、装卸货物、海事等有关情况的具体法律效力的船舶必备资料。内容主要包括船舶动态、船位记录、气象情况、装卸货物情况以及驶经港口有关当局上船办理有关手续的情况。
海关对船舶停港期的监管
国际航行船舶在停港期间装卸货物、物品或上下进出境人员,应当如实向海关申报检查。进口货物、物品起卸完毕后,国际航行船舶负责人应在24小时内递交反映实际起卸情况的交接单据,以及双方登记的溢、短、误、损记录。
经海关确认的溢卸、误卸货物,从起卸之日起3个月内,可由原装载船舶负责人或货物所有人向海关办理退运或进口手续。因故不能在3个月内办理的,经海关核准,可延期3个月,过期不办的,由海关依法处理。
国际航行船舶装载出口货物前,货物代理人应将预装清单报送海关。海关监管出口货物装船的依据是经海关签章放行的装货单。出口货物发生退载的,船舶负责人或其代理人应于货物装船完毕前向海关报明。
国际航行船舶在停港期间,船上所有烟酒应有海关加封。对船用物料和船员所有的货币、金银,由海关视情况予以加封。船舶负责人有保护海关封志完整的义务,起封前应报经海关核准。
国际航行船舶如添装或起卸船用燃料、物料,或船舶间调拨船用燃料、物料物品,都应该在海关监管下进行。
国际航行船舶起卸废旧物料,负责人应书面向海关申请,由境内有经营权的单位向海关办理有关手续。
船舶吨税的缴纳
船舶吨税是海关代表国家交通管理部门,在设关口岸对进出我国国境的船舶征收的,用于航道设施建设的一种使用税。
船舶吨税的征收对象是:驶入我国港口的外国籍船舶、外商租用的中国籍船舶、中外合营企业租用的外国籍船舶。
船舶吨税自船舶申报进境起征收,分3个月起交纳和30天期交纳两种,纳税人(亦即船舶负责人)可根据船舶航行的航次、航期和滞留港口的时间自行选择纳税种类,如3个月起缴纳的,按法定税级税率征收吨税,如30天期缴纳的,按法定税级税率减办征收吨税。纳税人(船舶负责人)应自海关签发吨税缴款书之日起5天内缴清吨税,并由海关签发船舶吨税执照。
国际航行船舶船员携带自用物品上下船,亦应按规定向海关申报,办理有关手续。
请登录后发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