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船员考试评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计算机终端考试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深圳辖区船员考试实际情况,我局编制了2023年度深圳辖区船员考试计划,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海船船员适任考试
(一)考试时间
无限航区、沿海航区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全部采用计算机终端考试方式,具体安排如下:
海船船员适任考试时间若有变化,以当期网上公布的具体时间为准。(二)报名时间
当期网上公告日起至当期开始考试前10个工作日为报名时间。因计算机考试终端数量有限,按考生报考时间顺序安排。若因计算机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考试受影响的考生,需在下期考试重新报名。
(三)评估安排
实操评估原则上安排在理论考试后的3个工作日内进行。
二、引航员、一类内河船舶船员考试
引航员、一类内河船舶船员考试(珠江水系)由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统一安排,具体考试事宜按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安排进行。
三、其它类别考试
其他类别考试的报考时间不得与海船船员适任考试的考试、评估时间有冲突。
(一)二/三类内河船舶船员、公务船船员、游艇操作人员、内河小型船舶驾驶员、休闲旅游船舶驾驶人员适任考试。
二/三类内河船舶船员、公务船船员、游艇操作人员、内河小型船舶驾驶员、休闲旅游船舶驾驶人员适任考试,全部采用计算机终端考试方式,常年接受报名,原则上报名人数满20人以上或根据各培训机构向我局报备的培训计划予以适时安排考试。
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评估在理论考试前后按与培训机构商定日期进行,每天安排10人左右参加评估。
(二)培训合格证考试。
培训合格证考试根据各培训机构向我局报备的培训计划适时安排。
四、预约考试和模拟考试
有预约考试需求可网上另行申请;需要模拟考试的考生可电话联系深圳海事局船员考试中心,由船员考试中心现场安排。
五、申报方式
船员考试报名可由船公司、船员培训机构、船员服务机构、船员本人或其委托人通过海事一网通办平台(网址:login.msa.gov.cn)或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网址:csp.msa.gov.cn)报名,或向我局书面提出(仅限不能网上申报的项目)。网上报名确认成功后,申报人须再次登录服务平台,生成缴费信息并于缴费截止时间前完成缴费,否则不予安排考务。考生可于当期考试开始前3日登录平台查询具体的考试时间安排,并可视需要自行打印考试通知书。
六、受理部门及咨询电话
受理部门:深圳海事局政务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2031号海安中心。
咨询电话:0755-83797009。
七、考试地点及咨询电话
考试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区大厦二楼。
咨询电话:0755-27776607。
八、成绩查询
考生可通过海事一网通办平台、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或深圳海事局网站(网址:http://sz.msa.gov.cn)查询考试成绩。
九、注意事项
(一)为便于联系,请申请考试的单位或个人确认申报系统中填写的手机号码有效。
(二)考生须对其所提供的任职资历、岗位适任培训、学历等情况的真实性负责,不符合条件而参加考试者,成绩视为无效。
(三)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以考试通知书为准。
(四)因故不能参加考试而需要申请退考的考生,应于当期考务完成前提出申请并经船员考试中心确认同意,否则即使缺考也视为参加一次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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