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当前船舶检验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的相关要求,我们组织编制了《注册验船师资格考试大纲(2022版)》,经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同意,现予以发布实施。
查询网址:https://www.msa.gov.cn。为方便考生复习备考,我们依据考试大纲组织编写了《注册验船师资格考试复习指南》,近期将由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发行,需要订购的人员请关注水运图书网(http://www.chinasybook.com)。
特此公告。
注册验船师资格考试大纲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编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审定
测定应考人员是否具备从事相应级别船舶检验工作所需要 的专业基础知识和检验技能。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 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 2022〕8 号)的相关要求,注册验船师资格分为A级、B级和C级三个考 试级别,各级别对应的船舶类型如下:
A级:国际航行船舶与海上设施
B级:国内航行海船与海上设施
C级:内河船舶与水上设施
注册验船师资格各级别考试均设科目一《船舶检验法律法 规》、科目二《船舶检验专业基础(环境与人员保护)》、科目三 《船舶检验专业基础(安全)》和科目四《船舶检验专业能力》。 其中,A级科目二、科目三和科目四的考卷中,设有测定应考人 员船舶检验专业英语能力的试题,这类试题分值占各科目总分值 的比例为10%至20%。
注册验船师资格考试各级别各科目的题型分为单项选择题、
多项选择题、问答题和案例分析题。各科目题型数量分布如下:
科目/题型 | 科目一 船舶检验法 律法规 | 科目二 船舶检验专 业基础(环 境与人员保 护) |
科目三 船舶检验专 业基础(安 全) | 科目四 船舶检验专 业能力 |
单项选择题 (道) | 120 | 120 | 120 | 120 |
多项选择题 (道) | 30 | 30 | 30 | 30 |
问答题 (道) | 2 | 2 | 2 | 2 |
案例分析题 (道) | 1 | 1 | 1 | 1 |
各级别各科目的卷面总分均为120分。其中,单项选择题每题0.5分,多项选择题每题1分,问答题总分18分,案例分析 题总分12分。
科目一 船舶检验法律法规
通过本科目考试,考查应考人员对船舶检验法律法规的掌握 程度和运用能力,做到依法检验。
重点考查国际航行船舶(含远洋渔船)、海上设施、船用产 品和船运集装箱法定检验相关的管理性法规。
(一) 了解、理解或掌握船舶检验相关法律法规。主要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 法、海上交通安全法、渔业法、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以及渔 业船舶检验条例中船舶检验相关内容。
(二) 了解、理解或掌握船舶检验政策规定。主要包括《交 通运输部关于深化改革推进船舶检验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船 舶检验管理规定》《渔业船舶检验管理规定》以及《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沿海水域作业的外国籍钻井船、移动式平台检验规定》。
(三) 了解、理解或掌握船舶检验机构管理规定。主要包括 船舶检验机构资质认可与管理规则、外国船舶检验机构在中国设 立验船公司管理办法、被认可组织规则、放开自由贸易试验区国际登记船舶入级检验有关事项和船舶检修检测服务管理办法。
(四) 了解、理解或掌握船舶检验人员管理规定。主要包括 注册验船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验船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五) 了解、理解或掌握常用的船舶检验技术管理规定。主 要包括船用产品检验规则和海上拖航法定检验技术规则。
(六) 了解、理解或掌握有关国际海事组织概况和检验发证 基本要求。主要包括国际海事组织的组成与职责、公约和规则的 概况以及检验和发证协调系统(HSSC)检验指南的总则。
科目二 船舶检验专业基础(环境与人员保护)
通过本科目考试,考查应考人员对船舶检验专业基础(环境 与人员保护)相关知识和检验技能的掌握程度和运用能力,做到 合规检验。
重点考查技术性法规中有关国际航行船舶环境与人员保护 检验的内容。
(一) 了解、理解或掌握国际航行船舶有关环境与人员保护 方面的检验类型、检验周期、各类证书有效期及展期、检验项目 和检验程序;能正确签发或签署相应的法定检验证书或法定文书。
(二) 了解、理解或掌握国际航行船舶防止油类污染、防止 船舶生活污水污染、防止船舶垃圾污染、防止船舶造成空气污 染、控制船舶有害防污底系统、国际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控制与 管理方面的技术要求;能正确判断上述检验工作在证书签发、检 验类型、检验项目和技术状况等方面与有关国际公约、规则的符 合性,并提出满足有关国际公约、规则要求的解决措施;能正确 识别水上安全事故中涉及上述检验方面的检验质量问题,并提出 符合国际公约、规则要求的整改与预防措施。
(三) 了解或理解国际航行船舶控制散装有毒液体物质污 染、防止海运包装有害物质污染、噪声防护、无害化拆船、船员 舱室设备、起重设备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通过本科目考试,考查应考人员对船舶检验专业基础(安全) 相关知识和检验技能的掌握程度和运用能力,做到合规检验。
重点考查技术性法规中有关国际航行船舶安全检验的内容。
(一) 了解、理解或掌握国际航行船舶有关安全方面的检验 类型、检验周期、各类证书有效期及展期、检验项目和检验程序; 能正确签发或签署相应的法定检验证书或法定文书。
(二) 了解、理解或掌握国际航行船舶结构、分舱与稳性、 机器设备、电气装置、防火、探火与灭火、救生设备和装置、无 线电通信设备、航行安全、散货船的附加安全措施、海上避碰方 面的技术要求;能正确判断上述检验工作在证书签发、检验类型、 检验项目和技术状况等方面与有关国际公约、规则的符合性,并 提出满足有关国际公约、规则要求的解决措施;能正确识别水上 安全事故中涉及上述检验方面的检验质量问题,并提出符合国际 公约、规则要求的整改与预防措施。
(三) 了解或理解国际航行船舶货物和燃油装运、危险货物 的运输、核能船舶、船舶安全营运管理、加强海上安全和海上保 安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通过本科目考试,考查应考人员对船舶检验专业基础以外的 拓展知识和检验技能的掌握程度和运用能力,做到合规检验。
重点考查技术性法规中有关吨位丈量、载重线、远洋渔船、 海上设施、船运集装箱、特殊船舶等法定检验的内容。
(一) 了解、理解或掌握吨位丈量、载重线、远洋渔船、海 上设施、船运集装箱、特殊船舶等方面的检验类型、检验周期、 各类证书有效期及其展期、检验项目和检验程序;能正确签发或 签署相应的法定检验证书或法定文书。
(二) 了解、理解或掌握吨位丈量、载重线、远洋渔船、海 上设施、船运集装箱方面的技术要求;能正确判断上述检验工作 在证书签发、检验类型、检验项目和技术状况等方面与有关国际 公约、规则的符合性,并提出满足有关国际公约、规则要求的解 决措施;能正确识别水上安全事故中涉及上述检验方面的检验质 量问题,并提出符合国际公约、规则要求的整改与预防措施。
(三) 了解或理解使用气体或其他低闪点燃料船舶、散装运 输危险化学品船舶、散装运输液化气体船舶、高速船、特殊用途 船舶、极地水域航行船舶、海运危险货物、海运固体散装货物、 散装谷物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通过本科目考试,考查应考人员对船舶检验法律法规的掌握 程度和运用能力,做到依法检验。
重点考查国内航行海船(含沿海小型船舶、国内海洋渔船、 国内海洋小型渔船)、国内海上设施和船用产品法定检验相关的 管理性法规。
(一) 了解、理解或掌握船舶检验相关法律法规,主要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 法、海上交通安全法、渔业法、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以及渔 业船舶检验条例中船舶检验相关内容。
(二) 了解、理解或掌握船舶检验政策规定,主要包括《交 通运输部关于深化改革推进船舶检验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船 舶检验管理规定》和《渔业船舶检验管理规定》。
(三) 了解、理解或掌握船舶检验机构管理规定,主要包括 船舶检验机构资质认可与管理、船检机构执业道德准则、船体建 造检验管理、船舶图纸审核管理、船舶变更船舶检验机构管理、船舶检验技术档案管理、船舶检验基础台账管理和船舶检修检测 服务管理。
(四) 了解、理解或掌握船舶检验人员管理规定,主要包括 注册验船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验船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五) 了解、理解或掌握船舶检验技术管理规定,主要包括 船舶等效免除管理、船舶识别号管理、老旧船舶管理、客运船舶 管理、游艇安全管理、吨位丈量管理、建造重要日期记录和特定 航线江海直达船舶检验管理。
通过本科目考试,考查应考人员对船舶检验专业基础(环境 与人员保护)相关知识和检验技能的掌握程度和运用能力,做到 合规检验。
重点考查技术性法规中有关国内航行海船环境与人员保护 检验的内容。
(一) 了解、理解或掌握国内航行海船有关环境与人员保护 的检验类型、检验周期、各类证书有效期及展期、检验项目和检 验程序;能正确签发或签署相应的法定检验证书或法定文书。
(二) 了解、理解或掌握国内航行海船防止油类污染、防止 船舶生活污水污染、防止船舶垃圾污染、防止船舶造成空气污 染、控制船舶有害防污底系统污染、乘客定额及舱室设备、海上 拖航方面的技术要求;能正确判断上述检验工作与有关技术性法 规的符合性,并提出满足有关技术性法规要求的解决措施;能正 确识别水上安全事故中涉及上述检验方面的检验质量问题,并提 出符合技术性法规要求的整改与预防措施。
(三) 了解或理解国内航行海船控制散装有毒液体物质污 染、防止海运包装的有害物质污染、船员舱室设备、起重设备等 方面的技术要求。
通过本科目考试,考查应考人员对船舶检验专业基础(安全) 相关知识和检验技能的掌握程度和运用能力,做到合规检验。
重点考查技术性法规中有关国内航行海船安全检验的内容。
(一) 了解、理解或掌握国内航行海船有关安全方面的检验 类型、检验周期、各类证书有效期及展期、检验项目和检验程序; 能正确签发或签署相应的法定检验证书或法定文书。
(二) 了解、理解或掌握国内航行海船分舱与稳性、机电设 备、防火、探火与灭火、救生设备、无线电通信设备、航行设备、 完整稳性、信号设备、客滚船附加安全要求、旅游船附加要求、 砂船附加要求、船舶岸电系统方面的技术要求;能正确判断上述 检验工作在证书签发、检验类型、检验项目和技术状况等方面与 有关技术性法规的符合性,并提出满足有关技术性法规要求的解 决措施;能正确识别水上安全事故中涉及上述检验方面的检验质 量问题,并提出符合技术性法规要求的整改与预防措施。
(三) 了解或理解国内航行海船货物装运、危险货物装运、 船舶安全营运管理,近海供应船附加要求、特殊用途船附加要求、 敞口集装箱船附加要求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通过本科目考试,考查应考人员对船舶检验专业基础以外的 拓展知识和检验技能的掌握程度和运用能力,做到合规检验。
重点考查技术性法规中有关吨位丈量、载重线、航区划分、 国内海洋渔船、国内海上设施、船用产品、游艇、沿海小型船舶、 国内海洋小型渔船、特殊船舶等法定检验的内容。
(一) 了解、理解或掌握吨位丈量、载重线、航区划分、国 内海洋渔船、国内海上设施、船用产品、游艇、沿海小型船舶、 国内海洋小型渔船、特殊船舶等方面的检验类型、检验周期、各 类证书有效期及其展期、检验项目和检验程序;能正确签发或签 署相应的法定检验证书或法定文书。
(二) 了解、理解或掌握吨位丈量、载重线、航区划分、国 内海洋渔船、国内海上设施、船用产品、游艇方面的技术要求; 能正确判断上述检验工作在证书签发、检验类型、检验项目和技 术状况等方面与技术性法规的符合性,并提出满足有关技术性法 规要求的解决措施;能正确识别水上安全事故中涉及上述检验方 面的检验质量问题,并提出符合相关技术性法规要求的整改与预 防措施。
(三)了解或理解高速船、沿海小型船舶、国内海洋小型渔 船、天然气燃料动力船舶、液化天然气燃料加注船舶、特定航线 江海直达船舶、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船舶、散装运输液化气体船 舶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通过本科目考试,考查应考人员对船舶检验法律法规的掌握 程度和运用能力,做到依法检验。
重点考查内河船舶(含内河小型船舶、内河渔船、内河小型 渔船)、内河水上设施和船用产品法定检验相关的管理性法规。
(一) 了解、理解或掌握船舶检验相关法律法规,主要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 渔业法、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以及 渔业船舶检验条例中船舶检验相关内容。
(二) 了解、理解或掌握船舶检验政策规定,主要包括《交 通运输部关于深化改革推进船舶检验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船 舶检验管理规定》和《渔业船舶检验管理规定》。
(三) 了解、理解或掌握船舶检验机构管理规定,主要包括 船舶检验机构资质认可与管理、船检机构执业道德准则、船体建 造检验管理、船舶图纸审核管理、船舶变更船舶检验机构管理、 船舶检验技术档案管理、船舶检验基础台账管理和船舶检修检测 服务管理。
(四) 了解、理解或掌握船舶检验人员管理规定,主要包括 注册验船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验船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五) 了解、理解或掌握船舶检验技术管理规定,主要包括 船舶等效免除管理、船舶识别号管理、老旧船舶管理、客运船舶 管理、游艇安全管理和吨位丈量管理。
通过本科目考试,考查应考人员对船舶检验专业基础(环境 与人员保护)相关知识和检验技能的掌握程度和运用能力,做到 合规检验。
重点考查技术性法规中有关内河船舶环境与人员保护检验 的内容。
(一) 了解、理解或掌握内河船舶有关环境与人员保护的检 验类型、检验周期、各类证书有效期及展期、检验项目和检验程 序;能正确签发或签署相应的法定检验证书或法定文书。
(二) 了解、理解或掌握内河船舶防止油类污染、防止船舶 生活污水污染、防止船舶垃圾污染、防止船舶造成空气污染、控 制船舶有害防污底系统污染、乘客定额及舱室设备方面的技术要 求;能正确判断上述检验工作在证书签发、检验类型、检验项目 和技术状况等方面与有关技术性法规的符合性,并提出满足有关 技术性法规要求的解决措施;能正确识别水上安全事故中涉及上 述检验方面的检验质量问题,并提出符合技术性法规要求的整改 与预防措施。
(三) 了解或理解内河船舶控制散装有毒液体物质污染、防止运输包装的有害物质污染、防止噪声污染、船员舱室设备、起 重设备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通过本科目考试,考查应考人员对船舶检验专业基础(安全) 相关知识和检验技能的掌握程度和运用能力,做到合规检验。
重点考查技术性法规中有关内河船舶安全检验的内容。
(一) 了解、理解或掌握内河船舶有关安全方面的检验类型、 检验周期、各类证书有效期及展期、检验项目和检验程序;能正 确签发或签署相应的法定检验证书或法定文书。
(二) 了解、理解或掌握内河船舶构造、消防、救生设备、 无线电通信设备、航行设备、信号设备、完整稳性、船舶操纵性 与驾驶室可视范围、自卸砂船方面的技术要求;能正确判断上述 检验工作在证书签发、检验类型、检验项目和技术状况等方面与 有关技术性法规的符合性,并提出满足有关技术性法规要求的解 决措施;能正确识别水上安全事故中涉及上述检验方面的检验质 量问题,并提出符合技术性法规要求的整改与预防措施。
(三) 了解或理解浮油回收船、应用太阳能电池的船舶、漓 江游览船、消防船、危险货物运输、高速船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通过本科目考试,考查应考人员对船舶检验专业基础以外的 拓展知识和检验技能的掌握程度和运用能力,做到合规检验。
重点考查技术性法规中有关吨位丈量、载重线、航区划分、 内河渔船、内河水上设施、船用产品、游艇、内河小型船舶、内 河小型渔船、特殊船舶等法定检验的内容。
(一) 了解、理解或掌握吨位丈量、载重线、航区划分、内 河渔船、内河水上设施、船用产品、游艇、内河小型船舶、内河 小型渔船、特殊船舶等方面的检验类型、检验周期、各类证书有 效期及其展期、检验项目和检验程序;能正确签发或签署相应的 法定检验证书或法定文书。
(二) 了解、理解或掌握吨位丈量、载重线、航区划分、内 河渔船、内河水上设施、船用产品、游艇方面的技术要求;能正 确判断上述检验工作在证书签发、检验类型、检验项目和技术状 况等方面与技术性法规的符合性,并提出满足有关技术性法规要 求的解决措施;能正确识别水上安全事故中涉及上述检验方面的 检验质量问题,并提出符合相关技术性法规要求的整改与预防措 施。
(三)了解或理解内河小型船舶、内河小型渔船、天然气燃 料动力船舶、液化天然气燃料加注船舶、液化天然气燃料内河加 注是船、内河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船舶、内河散装运输液化气体 船舶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级别科目四参考样题)
参考答案:B
1.依据《船舶检验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2 号),船舶检验机构应当按照船用产品法定检验技术要求,对纳 入法定检验范围内的船用产品开展( )。(B级别科目一参 考样题)
参考答案:A、B、C
评分标准: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 的。全答对给满分,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
依据《国内航行船舶变更船舶检验机构管理规定(2013 年修订稿)》(海船检〔2013J 859号),转入的船舶检验分支 机构,应当在受理拟购入船舶所有人申请及收到船舶检验原始 档案后,按照要求对船舶开展检验。上述检验应当至少包括哪 些内容? (B、C级别科目一参考样题)
参考答案:
评分标准:答案按分项计分,答对一项给分20%,全答对给 满分。
参考答案:
(3 )干舷标志正确地和永久地标着;
(4)备有国际载重线公约要求的有关修理、改装和改建方面 资料。
评分标准:答案按分项计分,答对一项给分25%,全答对给满 分。
1. 一艘在建的国内航行散货船,船长138.72m,设计服务 航区为近海航区,于2021年7月15日安放龙骨。验船师在该船 建造过程中发现,该船配备的救生艇尾端距离螺旋桨前方11个 肋位,该船肋距为700mm,所配救生艇艇长为5. 5mo请问该救 生艇的布置是否满足《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20 )» 的规定?并简述理由。(B级别科目三参考样题)
参考答案:
理由如下:①法规规定:船长120m及以上的货船上, 每艘救生艇应存放在使该救生艇尾端在推进器前方不少于该救生艇L 5倍长度的地方。②本船实际距离为0.7x11=7. 7m,而 法规要求为5.5x1. 5=8. 25m,故不满足。
评分标准:
答对第(1)项给分30%;答对第(2)项中的第①点,给分40%,答对第(2)项中的第②点给分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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