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海船员﹝2013﹞827号 2013年12月19日发布)
各有关单位:
为了便利海员出境,经商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同意,自2014年1月1日起,各海事管理机构和有权签发《海员出境证明》的单位不再向海员签发《海员出境证明》;海员出境时,边防检查站除查验海员的《海员证》外,不再查验《海员出境证明》。
《关于颁发海员出境证明管理办法的通知》(海船员字〔1999〕594号)同时废止,其他文件中有关《海员出境证明》的管理要求同时取消。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印)
201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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