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辖区航海院校和社会船员的考试需求,我局制定了2023年上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计划。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计划
2023年上半年安排海船二等及以上船舶船长和高级船员适任考试的具体考试期数、考试日期、报名日期、考试地点及考试类别等见附件。
二、报名与受理
单位申报员或申请考试的船员可登录海事一网通办平台(网址:zwfw.msa.gov.cn)或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网址:csp.msa.gov.cn)报名考试。网上报名确认成功后,申报人须再次登录平台,生成缴费信息并于缴费截止时间前完成缴费,否则不予安排考务。缴费方式可选择“网银缴费”或“现场缴费”,现场缴费须到考点所在地的海事局政务中心缴纳。考生可于当期考试开始3日前登录平台查询具体的考试时间安排,并自行打印考试通知书。
申请初考的船员还须到海南海事局政务中心提交《海船船员岗位适任培训、考试申请表》和培训证明(复印件),申请补考的船员免予提供纸质材料。
(一)海南海事局政务中心,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杜鹃路13号,联系电话:0898-68662411;
(二)海口海事局政务中心,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杜鹃路13号,联系电话:0898-68626241;
(三)三亚海事局政务中心地址:三亚市和平路铁路南2号,联系电话:0898-88258715。
三、成绩公布
(一)理论考试成绩:考生在提交答卷时,船员考试终端系统自动公布考试成绩,系统提供成绩打印服务。
(二)实操评估成绩:英语评估及气象传真图分析评估成绩在当期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其它科目的实操评估成绩当天公布。
(三)考生可通过海事一网通办平台、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或幸福船员微信公众号查询考试成绩。
四、注意事项
(一)为便于联系,请申请考试的单位或个人确认申报系统中的手机号码真实有效。
(二)考生须对其所提供的任职资历、岗位适任培训、学历等情况的真实性负责,不符合条件而参加考试者,成绩视为无效。
(三)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以考试通知书为准。
(四)因故不能参加考试而需要申请退考的考生,应于当期考试开始前1个工作日提出申请并经海南海事局船员考试中心确认同意。否则,即使缺考也视为参加一次考试。
(五)本计划由海南海事局根据属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具体实施。
(六)各航海院校在开展船员培训、考试和评估时,应提前提醒在校学生、来校培训船员严格遵守当地政府和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各项规定。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1号)及其配套规定执行。如有疑问,请及时来电咨询,咨询电话:0898-68626183/6185/5372。
附件:2023年上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计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海事局
2022年12月21日
请登录后发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