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产品运输安全工作的通知
(交通部 交海发[2007]56号2007年2月4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厅(委、局),上海市港口管理局,部属各海事局:
我国是化工产品生产大国,目前全国有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6800余家,危险化学品运输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行业。危险化学品大多具有易燃、易爆、有毒等特性,在运输过程中稍有不慎极易发生重大人身伤害事故或造成环境污染事件,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影响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国务院领导一直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批示。
为进一步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已经建立的危险品运输从业人员培训和考核制度,按照培训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认真组织开展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工作。要加强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管理,研究建立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数据库,并逐步实现全国联网。严格禁止道路运输经营者聘用无资格证书人员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要通过组织制作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宣传片等形式,广泛宣传危险化学品运输的法律、法规和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危害,不断提高危险化学品运输从业人员乃至全社会的安全意识。
各级海事机构要加强对船员教育培训院校和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考试发证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船员教育培训机构,要暂停受理其培训人员的考试发证,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合格的,方可继续受理其培训人员的考试发证。要针对内河运输危险化学品船舶的特点,进一步完善内河船员特殊培训,重点加强船员操作技能和应急应变能力方面的培训。要加强对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再有效的管理,保证知识更新培训内容能够及时更新。要加强对从事水上危险货物运输的船员的现场监督检查,尤其是应急应变能力的检查,通过采用现场提问、操作、演示等方式,查核船员的适任能力和应急应变能力。当有明显理由认为持证人未能落实值班标准要求时,应对其进行专业性评估,评估结果表明船员实际能力达不到适任标准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要求该证书持有人到指定地点参加培训直至其满足适任标准。
港口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部《落实港口安全管理暨保安工作会议做好相关工作的通知》(厅水字[2006]387号)和《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港口经营和从业人员分批、分级进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
二、进一步严格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市场准入管理
进一步加强海上国际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市场准入管理。要认真落实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内运输经营资格管理的通知》(交水发[2006]91号)和《关于加强国内水路客货运液货危险品运输市场准人管理的通知》(交水发[2006]646号)精神,新设立的水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在市场准入前,要在网上公示其经营资质,并建立企业经营资质情况动态监管机制。要逐步建立危险化学品运输市场退出机制。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对危险运输经营者进行定期检查,凡是安全条件达不到要求、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多次发生重大、特大事故的企业,要进行停业整顿或吊销经营许可。
三、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船的监督检查。确保动态监管有效
要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督促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严格落实车辆二级维护制度和定期检验制度,并将运输企业的落实情况作为车辆年审的内容,加强督促检查。要引导运输企业加大安全生产的投入,鼓励企业采用科学管理手段和先进技术装备。会同公安、安监等有关部门加强对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建立GPS车辆定位系统的安装及检查制度,督促运输企业对运输剧毒、易燃易爆、放射性危险货物的车辆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并加强对运输车辆的动态监控。
加强对船舶载运危险化学品的监督检查,杜绝技术条件不符合要求的船舶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港航公安机关要积极配合海事机构加强对重点监管对象拟装船的集装箱的开箱检查,对查出的瞒报、谎报危险化学品的集装箱和车辆要禁止上船,并依法追究有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严把申报管理关,建立黑名单制度,对瞒报、谎报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和人员,在进行行政处罚同时,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对内河运输危险化学品船舶,海事机构要通过VTS、***、AIS及船位报告制等措施加强监管,逐步建立完善动态监控机制。各交通主管部门、海事机构要积极通过地方政府或人大立法加强内河运输危险化学品船舶的动态监管。
四、完善危险化学品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要指导督促运输企业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在应急预案中必须有事故状态下防止污染环境的内容。要督促企业加强日常演练,通过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发现问题及时修改应急预案。对于必须建立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体系的运输企业和船舶,要严格按《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建立体系,对于未按规定持有符合证明副本和安全管理证书的船舶,海事管理机构不得为其签证放行。
五、加强沟通协调和配合,形成管理合力
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工作涉及部门多、管理环节多,要充分发挥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要加强信息通报,协调联动、联合执法。在进行涉及危险化学品运输的有关决策时,要主动与公安机关、安监部门等进行沟通。对于在渡口、港口或船舶上发现的通过公路无证运输剧毒化学品、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化学品、无资质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要及时通报属地公安机关,按职责分工协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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