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实施IMO《海上事故或海上事件安全调查国际标准和建议做法规则》的通知
海安全[2010]58号
各直属海事局:
国际海事组织海上安全委员会第84届会议于2008年5月16日MSC.255(84)号决议通过了《海上事故或海上事件安全调查国际标准和建议做法规则》(以下简称《事故调查规则》)。《事故调查规则》的第I和第II部分作为强制性规定,于2010年1月1日生效。
交通运输部2009年第58号公告已对《事故调查规则》第I和第II部分内容进行公告。现将《事故调查规则》全文的中文本印发你们,请参照《关于执行IMO事故调查规则的通知》(海安全〔2010〕51号)的有关要求做好实施工作。
附件:海上事故或海上事件安全调查国际标准和建议做法规则(事故调查规则)
二○一○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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