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实施《长江中游分道航行规则(试行)》的批复
海通航[2006]580号 2006年12月7日
长江海事局:
你局《关于实施<长江中游分道航行规则(试行)的请示>》(长海通航[2006]36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实施《长江中游分道航行规则(试行)》,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请你局尽快对外公布。
二、规则生效前,应加大对社会和港航单位的宣传力度,并加强对船员的培训。同时,尽快出版相关的航海图书资料。
三、请你局在重点航段增派巡航力量,加强对船舶的引导,并加大巡航和监督管理力度,确保船舶航行安全。
二○○六年十二月七日
主题词:船舶 航行 规则 批复
抄 送:交通部长江航务管理局,交通部计划司、水运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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