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船舶配备《国内航行船舶货物系固手册》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文件 海船舶[2010]357号〕
各船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海事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海事局,各直属海事局:
为切实保障船舶航行安全,规范船舶运输货物管理,我局决定自2010年12月1日起,运输特别种类货物的国内航行船舶应配备《国内航行船舶货物系固手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2010年12月1日起,从事钢材运输的500总吨及以上国内航行海船(含江海联运船舶)需配备《国内航行船舶货物系固手册(钢材运输部分)》(以下简称《手册》)。船舶在装载货物时,应取得货物资料,并参照《手册》的要求,妥善实施货物的积载和系固方案。从事其它货物运输的船舶配备《国内航行船舶货物系固手册》的生效时间另行通知。
二、《手册》由船舶所属船公司结合相关船舶的船型、结构及货物属性自行编写或委托具有专业技术水平的单位编写。为帮助和指导有关船公司做好《手册》的编写工作,我局制定了《国内航行船舶货物系固手册编写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及附则《国内航行船舶货物系固手册(钢材运输部分)范本》(以下简称《范本》见附件)。《指南》及其附件《范本》的电子版本将上载我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供各船公司下载使用。
《手册》在实际编写过程中,可免除《指南》或《范本》中不适用的部分,并根据船舶类型和货物种类的不同,增加必要内容或细化某些部分。其具体编制标准不得低于我局颁布的《指南》或《范本》的相关要求。
三、各船公司应在2010年12月1日后第一个 “符合证明”年度审核日之前,将《手册》配备和具体实施的相关要求纳入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对已配备《手册》的船舶,主管机关或主管机关认可的机构在实施审核时,还应验证船上涉及货物运输安全的管理及操作符合经认可的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相关部分的要求。
四、自2011年1月1日起,各级海事管理机构将船舶配备《手册》的情况纳入船舶安全检查的范围。如果发生适用船舶未配备《手册》或《手册》编制标准明显低于我局颁布的《指南》或《范本》相关要求的情形,应采取“开航前纠正”的处理措施。
五、各级海事管理机构应尽快将本通知转发辖区内有关船公司和船舶代理公司,指导其做好《手册》配备和实施工作。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船舶货物 系固 通知
抄送:中国船级社,部安监司,部水运局
校对:宁波
附件:
货物系固手册编写指南
二○一○年 月
1. 总则
2. 适用范围
3. 编写要求
4. 主要内容
5. 本指南包括的附则
6. 定义
1. 总则
1.1 为提高航运公司安全管理水平,保障船舶水上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规定》等法律、行政部门规章,并参考国际海事组织《货物积载和系固安全操作规则》,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指南。
1.2 本指南是为了明确船舶实施货物安全积载和系固的基本要求,指出航运公司和船舶编写货物系固手册的要点和方法,以及提供具有实际指导意义的货物系固手册的范本。
2. 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装载钢材、集装箱、重大件、木材、滚装货物的500总吨及以上国内航行海船(含江海联运船)。
3. 货物系固手册的编写要求
3.1 编写货物系固手册的人员应有在相关船舶上担任大副及以上职务的经历。
3.2 编写货物系固手册时应充分考虑本船在积载和系固方面的实践经验。
3.3 编写货物系固手册时应充分考虑本船和所载货物的特点,为本船编写的货物系固手册不能通用于其它船舶。
3.4 编写货物系固手册时,建议使用简洁的语言和直观的图示,以便于船员理解。
3.5 编写货物系固手册时,应考虑和注意以下问题:
3.5.1 是否对货物移动风险进行了评估。例如:船舶是否适于运输特定货物,系固设备是否满足特定货物的系固要求,是否了解货物的尺寸、物理特性、位置和积载,是否了解航次气候和海况特点等。
3.5.2 是否具有固定式货物系固设备。例如,滚装船甲板上系固车辆的固定系固点,集装箱船在甲板或货舱盖上系固集装箱的固定系固设备等。
3.5.3 是否配备可移动式货物系固设备。例如,扭锁,张紧器,绑扎链,绑扎绳和绑扎杆等。
3.5.4 是否了解用于装货的舱口盖、甲板和底舱的最大许用载荷,是否了解舷侧肋骨、舱壁扶强材和甲板横梁等构件的承载能力。
3.5.5 是否具有货物系固设备的产品证书、标志和操作手册。
3.5.6 是否明确了检查、维修和更新货物系固设备的要求。
3.6 船上增加或更新系固设备时,应对货物系固手册进行相应修订。
4. 货物系固手册的主要内容
4.1 船舶资料。
4.2 船舶货舱布置图及相关数据。
4.3 货物系固设备的配备。
4.4 货物系固设备的检查与维护。
4.5 积载和系固要求。
5. 本指南包括的附则
5.1 附则I:国内航行船舶货物系固手册(钢材运输部分)范本
5.2 附则II:国内航行船舶货物系固手册(集装箱运输部分)范本
5.3 附则 Ⅲ:国内航行船舶货物系固手册(重大件运输部分)范本
5.4 附则IV:国内航行船舶货物系固手册(木材运输部分)范本
5.5 附则V:国内航行船舶货物系固手册(滚装货物运输部分)范本
6. 定义
6.1 货物系固手册:系指使船舶有效实施货物积载和系固的文件。
6.2 钢材:系指任何金属制成的卷材、板材、管材、线材、型材等及金属废料。
6.3 集装箱:系指具有一定强度、刚度和规格专供周转使用的大型装货容器。
6.4 木材:泛指用于工民建筑的原木、板材等木制材料。
6.5 滚装货物:系指由滚装船舶载运的不论是否装载货物的机动车辆或者移动机械,如公路车辆、铁路车辆及履带式车辆等。
6.6 重大件:系指单件重量较大,单件尺度过长、过高或过宽,以致在运输装载方面受到一定限制的重大件货物,如钢轨、机车、高压容器等。
6.7 固定式系固设备:系指焊接在船体构件上的系固用构件。
6.8 可移动式系固设备:系指用于绑扎、系固或支撑货件的索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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