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加SMS审核工作牵头单位的通知
海安全[2002]615号 2002年12月3日
天津、河北、广东、深圳海事局:
为适应水监体制改革后海事系统分级管理的工作模式,根据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审核管理工作的需要,我局决定增加SMS工作牵头单位,确定河北海事局、深圳海事局作为片区牵头单位,自2003年1月1日起分别负责在河北地区、深圳地区注册的国际航运公司的审核管理工作,同时作为实施《国内安全管理规则》的审核发证机构对辖区内国内航运公司及其所属船舶实施审核发证。河北海事局代号12,深圳海事局代号13。请河北、深圳海事
局按照有关规则、规定以及我局的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国际航运公司审核的协助工作和国内航运公司的审核发证工作。天津、广东海事局自2003年1月1日起不再负责上述两个地区航运公司的审核管理工作。
二○○二年十二月三日
主题词:安全 审核 管理 通知
抄 送:各有关海事局
请登录后发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