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运信息聚合者
会员船员媒体认证VIP
关于公布实施《游艇法定检验暂行规定》的通知
海法规[2008]423号 2008年9月19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各直属海事局,新疆兵团,中国船级社:
《游艇法定检验暂行规定》按规定程序业已批准,现予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
该《规定》将由人民交通出版社发行(联系电话:010—85285577)。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请登录后发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