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国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1999)>修改通报》
生效的通告
海法规字[2000]348号 2000年7月3日
各交通厅(局、委、办)、中远(集团)总公司、中海(集团)总公司、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中国船级社、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各设计院:
《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的有关《非国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1999)》的修改通报(见附件)按规定程序业经批准,现予以公布,并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非国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1999)》修改通报
二○○○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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