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东籍船舶检验发证历史遗留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粤海事船检〔2010〕101号
各直属局、深圳船检分局:
现将《广东籍船舶检验发证历史遗留问题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今后再出现本方案适用范围之外船舶的检验质量问题,将按有关规定严格处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广东局船舶检验处反映。
广 东 海 事 局
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广东籍船舶检验发证历史遗留问题整改方案
在船舶检验质量检查活动、运输船舶吨位丈量专项检查活动和海事机构船舶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一些船舶存在历史遗留问题,未能满足船检法规规范要求。这些历史遗留问题容易产生安全隐患,将给验船人员、船检和海事机构带来较大的安全监管责任风险。为妥善解决船舶历史遗留问题,消除船舶安全隐患,提高船舶检验质量,降低安全监管责任风险,特制订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在我局检验登记的2008年12月31日前建造完工的船长50m以下河船和船长60m以下海船。
二、整改原则
有序稳妥、实事求是整改历史遗留问题船舶。在保障船舶具备安全航行的基本技术条件下,综合考虑船舶的船龄、航区、材质(钢质、纤维增强塑料、木质、水泥)、船舶类型等因素,针对不同问题,从技术安全角度,分批、分类、分时间段整改。
三、整改方式
(一)分类、分时间段整改。
(二)结合营运检验或进厂修理整改。
(三)鼓励老旧船提前报废,加快老旧船的淘汰更新。
(四)限制船舶航行区域和条件。
四、整改实施
(一)结合运输船舶吨位丈量专项检查活动进行整改。实船检查过程中,发现无图纸资料或图纸资料不全的船舶,影响船舶吨位复核检查的,应及时补图整改。
(二)结合船舶营运检验整改。结合船舶最近一次营运检验,对船舶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船舶的历史遗留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限期整改。
(三)结合船舶安全检查整改。被海事机构安全检查查实的船舶要限期整改完毕,对无图纸资料或图纸资料不全的船舶,应及时补图完善;实船存在历史遗留问题缺陷的,及时整改实船。
具体整改要求详见附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船检机构要加强领导,组织实施好本机构检验登记船舶历史遗留问题的整改工作,及时了解辖区内船舶运营情况,统筹安排好历史遗留问题船舶的整改工作。
(二)加强宣传和引导,关注反响,防范矛盾。各船检机构要加强宣传工作,积极宣传低质量船舶的危害以及整改的重要意义,主动与船舶所有人和经营人沟通,讲明道理,指出利弊,做好思想工作,妥善处理好各种矛盾。
(三)尽可能减轻船东经济负担。对同船型船舶尽可能一起补图,减少重复补图;在满足船舶安全条件下,要充分考虑实船整改措施的经济性,减轻船东经济负担。
(四)关于水泥船问题。因广东省交通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若干问题的通知》(粤交水函〔2008〕1754号)已明确要求水泥船在2010年全部退出营运市场,现要求水泥船补充图纸资料难度较大,对此类水泥船尽可能补图,确实不能补图的结合2010年省交通厅的有关政策一并解决。
(五)对于整改不了的船舶,应限制在检验登记机构的辖区内航行,并在适航证书签注。对老旧船舶,鼓励其缩短报废年限。
(六)船检机构对船舶补充图纸资料的审查,不另行收取检验费用。
(七)船检机构应做好对被整改船舶的统计工作。
(八)广东局将不定期对各船检机构历史遗留问题船舶的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附件:历史遗留问题船舶整改要求
历史遗留问题船舶整改要求
序号 | 主要存在问题 | 整改措施 | |
1 |
无图纸资料或图纸资料不全。 | 一、船长大于等于40m的船舶(结合最近一次坞内检验完成)原则上按《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要求补图,但至少应满足: 1.船体:船体及设备说明书、总布置图、基本结构图、横剖面图、稳性计算书、结构计算书、总纵强度计算书、干舷计算书、外板展开图、倾斜试验报告。 2.轮机:轮机说明书及机械设备明细表、机械及设备计算书、轴系强度计算书、消防管系图、燃油管系图、防污染说明书及管系图、机舱布置图、舱底及压载水管系图、油船尚应增加货油舱管系图、透气系统布置图、固定灭火系统计算和布置图(如有)。 3.电气:电气设备明细表、全船电气说明书、电力设备布置图、电力负荷计算书、主配电板原理图和布置图、电力系统图。 二、船长小于40m的船舶补图要求: (一)乡镇渡船(2010年年底前完成),客渡船至少具备稳性资料和总布置图(应涵盖机电设备,救生、消防、锚泊、信号设备等),客渡船稳性衡准可执行《关于乡镇渡船稳性衡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船检〔2001〕21号)。 (二)油船和散化船(2010年年底前完成),按《油船、散化船缺陷整改工作会议纪要》(粤船检检函〔2003〕29号)补图。 1.船体:稳性计算书、倾斜试验报告、型线图、总布置图(可涵盖救生、消防、锚泊、信号设备布置,若不能涵盖则分别补图)、干舷计算书、防火控制图(如适用)。 2.轮机:机舱布置图、货油管系布置图、消防管系布置图、主辅机排气布置管系图、透气系统布置图、机舱通风管系图、固定灭火系统计算书。 3.电气:电力系统设备布置图、电力系统图、危险区域划分图、主干电缆走向图、220v和24v照明系统图,船内通信、扩音和信号报警设备布置及系统图。上述电气图纸可合并补图。 (三)其它类型船舶(除乡镇渡船、油船和散化船以外的货船,结合最近一次坞内检验完成)。 全船说明书、稳性计算书、倾斜试验报告、总布置图(可涵盖救生、消防、锚泊、信号设备布置,若不能涵盖则分别补图)、干舷计算书。 | |
2 | 甲板室为木质结构,及机舱、厨房与起居处所的防火分隔不符合要求。 | 增加2具手提式灭火器。 |
2015年年底前按法规规范要求完成整改,整改完成前可采取左边上述的临时措施。 |
3 | 机器处所、起居处所及服务处所没有水灭火系统。 | 增加大型灭火器。 | |
4 | 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厨房的门未通向开敞甲板。 | 如间接通向开敞甲板可视为等效。 | |
5 | 未设舱底水管系(机舱除外)。
| 结合年度检验整改,可采用移动式潜水泵代替。 | |
6 | 油柜(箱)无透气管,或透气管未伸至开敞处所。 | 结合最近一次坞内检验或进厂修理整改。 | |
7 | 燃油管使用软管,日用油柜液位计采用塑胶管。 | 结合最近一次坞内检验或进厂修理整改。 | |
8 | 未按规定设置配电板及电器控制箱。 | 应在2015年年底前完成整。 | |
9 | 机舱、舵机舱与驾驶台之间无按法规要求设置独立的通信设备。 | 结合最近一次坞内检验或进厂修理整改。 | |
10 | 无舵角指示器。
| 结合最近一次坞内检验或进厂修理整改,人力舵机可不做要求。 |
注:如发现其他历史遗留问题,请自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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