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船舶建造现场检验管理的通知
(广东省船舶检验局文件 粤船检〔2008〕18号)
各船检分局:
为把好建造船舶检验关,落实部海事局强化源头管理的要求,加强船舶建造现场检验管理,进一步提高船舶建造检验质量,现就船舶建造现场检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分局在进行船舶建造检验时,对《船舶建造现场检验基本要求项目表》(见附件1)的各检验项目必须派验船人员到现场检验。
二、《船舶建造现场检验基本要求项目表》是现场检验基本要求,各分局在和船厂商定《船舶建造报验项目表》时,可在其基础上,根据船舶特点、船厂情况和本机构人员情况增加船厂报验项目,但不得少于《船舶建造现场检验基本要求项目表》内容。
三、《船舶建造主要项目检验记录表》(见附件2)和《建造检验进度表》(见附件3)是检验记录,为单艘船舶的检验使用。
四、在船厂报验时,必须提交《船舶建造主要项目检验记录表》,并应要求船厂质检人员先检验合格,并有质检记录,否则验船部门可不派验船人员到现场检验。
五、《船舶建造主要项目检验记录表》中的船厂质检情况和验船师检验记录应尽量详细,并有数据支持,不应把所有项目简单记录为“合格”。在验船师记录检验情况时,如发现存在问题,仍应发出《检验意见通知书》给船厂。
六、《船舶建造现场检验基本要求项目表》是VIMS5.0检验项目的一部分,要求须到现场检验,该项目表尽量把多个检验项目放在同一阶段进行,以便节约验船师人力,VIMS5.0检验项目的其他部分可通过查看船厂资料、记录,检查结果或委托船厂、第三方来检验。
七、《船舶建造主要项目检验记录表》和《建造检验进度表》应存入该建造船舶技术档案。
附件:1. 船舶建造现场检验基本要求项目表
2. 船舶建造主要项目检验记录表
3. 建造检验进度表
广东省船舶检验局
二○○八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1
船舶建造现场检验基本要求项目表
阶 段 | 项 目 | 专业 |
船体开工 | 开工前检查 | 船体 |
船台、胎架、放样检查 | ||
材料检查 | ||
船体装配焊前检验 | 船体装配质量检查 | |
船体装配焊后检验 | 船体大施焊完毕后焊接表面质量检查 | |
舵设备 | ||
密性试验 | ||
下水前检验 | 主尺度测量 | |
水尺和载重线标志检查 | ||
舵系安装、水下开口关闭设施、水下设备安装检查 | ||
设备检查、倾斜试验 | 设备完整性(船体设备、防火结构及安全、救生、消防设备、桅灯高度及间距)检查 | |
吨位丈量 | ||
倾斜试验 | ||
舵杆、尾轴、螺旋桨检验 | 舵杆、尾轴产品加工检验 | 轮机 |
螺旋桨外部检查 | ||
下水前检验 | 尾轴、螺旋桨安装检验 | |
通海阀件、海水总管检验 | ||
主辅机安装检验 | 主辅机安装检验 | |
轴系校中检验 | ||
管系检验,包括舱底水管系等 | ||
电缆敷设 | 电缆敷设检验 | 电气 |
电气设备安装 | 发电、变配电装置、电力拖动装置检验 | |
航行、信号、无线电设备安装检验 | ||
船内通信、报警及照明安装检验 | ||
应急电源及应急切断装置检验 | ||
系泊试验 | 系泊试验 | 机、电 |
航行试验 | 航行试验 | 船机电 |
附件2
船舶建造主要项目检验记录表
编号:
船
厂
填
写 | 船厂: | 船名: | |||
图号: | 图纸批准号: | 受理号: | |||
要求验船师到场检验时间: | |||||
检 验 项 目 | |||||
船 厂 检 验 情 况 |
质检员: 联系电话: 日期: | ||||
船 检 验 船 师 填 写 |
检 验 内 容 及 结 果 |
验船师: 日期: 船厂确认: | |||
整改情况 |
验船师: 日期: | ||||
注:1、本表为当次检验验船师现场检验后填写,一式两份,船检和船厂各一份。
2、整改情况栏,待是次检验发现存在的问题消除或解决后,再由验船师填写。
附件3 船 建造检验进度表
图纸审批号: 检验编号: 验船师(船机电)
阶段 | 项目内容 | 图纸、资料、产品证书是否提供 | 备注 | |||
开工前检查时间: | ||||||
船体 | ||||||
一、船体开工 | 1、 船台、胎架、放样检验时间: | |||||
2、 材料检查时间: | ||||||
二、结构完整性、舾装加工及密性检查 | 1船体装配质量检查时间: | |||||
2、全船结构焊缝进行全面检查时间: | ||||||
3、舵设备检验时间: | ||||||
4、密性试验时间: | ||||||
三、下水前检验 | 1、 主尺度测量时间: | |||||
2、 水尺和载重线标志检查时间: | ||||||
3、 舵系安装、水下开口关闭设施、水下设备安装检查时间: | ||||||
4、其它项目检查时间: | ||||||
四、设备完整性(船体设备、防火结构及安全、救生、消防设备、桅灯高度及间距)检查和吨位丈量时间 : | ||||||
五、倾斜试验时间: | ||||||
轮机 | ||||||
一、舵杆、尾轴、螺旋桨检验 | 1.舵杆、轴系产品加工检验时间: | |||||
2. 螺旋桨外部检查时间: | ||||||
3. 轴系、螺旋桨安装检验时间: | ||||||
二.下水前检验 | 下水前检验时间: | |||||
三.管系检验 | 管系检验时间: | |||||
四.主辅机安装检验 | 主辅机安装检验: | |||||
轴系校中检验时间: | ||||||
电气 | ||||||
一. 电缆敷设 | 电缆敷设检验时间: | |||||
二、电气设备安装检验 | 发电、变配电装置、电力拖动装置检验时间: | |||||
航行、信号、无线电设备安装检验时间: | ||||||
船内通信、报警及照明安装检验时间: | ||||||
应急电源及应急切断装置检验时间: | ||||||
系泊试验时间: | ||||||
①验船师各个阶段工作是否完成: 是 □ 否 □ ②是否提供完工图纸及其它必须资料:是 □ 否 □ | ||||||
航行试验时间: | ||||||
审查出厂资料 | ①提交资料时间: ②提出补交资料时间: ③ 补交资料完成时间: | |||||
证书资料递交处船检业务负责人审核时间: | ||||||
注:(1)所有项目(船机电)的检验直到最后向处船检负责人递交证书资料全过程应填写此表。同一项目多次检验的时间分别填写。(2)《船舶建造主要项目检验记录表》原件按时间先后顺序船机电分别编号,附在此表后。(3)除了现场检验,其它工作(包括有关计算、登记号申请、制作证书等)应及时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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