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第一修正案相关事项的通知
海船员函〔2017〕8号 2017年1月9日
长江航务管理局,各直属海事局:
《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规则2.5道返和规则4.2船东责任的修正案(以下简称第一修正案)将于2017年1月18日生效。为确保我国国际航行船舶符合修正案的相关要求,协助公司做好第一修正案生效后的实施工作,交通运输部下发了《交通运输部关于我国履行<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第一修正案有关事项的通知》(交海发〔2016〕239号)(以下简称《通知》)。为落实《通知》要求,现将有关工作明确如下:
一、督促辖区内航运公司尽快办理所属国际航行船舶的财务担保,并在第一修正案生效之前,为所属船舶配备符合公约规定的财务担保证书或证明文件。
二、从2017年1月18日开始,在船舶进出口岸查验过程中,对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持有财务担保证书或证明文件的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通知》要求持有相关证书的船舶进行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20217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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