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做好《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
2013年修正案实施相关工作的通知
海安全[2014]479号 2014年7月28日
各直属海事局,中国船级社,各有关航运公司,交通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中心:
《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ISM 规则)修正案(见附件)已于2013 年6 月21 日在第92 届海安会上以第353号决议通过,并将于2015年1月1日起强制实施。为做好ISM规则修正案实施的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相关国际航运公司应抓紧时间组织研究ISM规则修改的内容,按照修改后的ISM规则尽快完善公司安全管理体系。
二、各审核发证机构、审核员应加强对ISM规则修正案的学习研讨,充分理解掌握ISM 规则修正案的精神,自2015年1月1日起按照修改后的ISM规则对公司进行审核发证。请各直属海事局将本通知精神尽快传达至辖区相关国际航运公司。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2014年7月28日
[最后编辑于 2023-02-09 17: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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