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VTS 2021年7月1日起正式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区域范围:
由鸬鹚岛报告线、硋屿报告线两条报告线与岛屿岸线所围成的通航水域。
鸬鹚岛报告线:
由箭屿(25°09′43″N/119°16′30″E)到鸬鹚岛(25°07′06″N/119°22′03″E)再到羊屿(25°09′29″N/119°31′05″E)三点的连线。
硋屿报告线:
由(25°16′14″N/119°34′24″E)到硋屿灯桩(25°20′47.1″N/119°22′03.9″)再到(25°18′51″N/119°18′11″)三点的连线。
(二)VHF工作频道:
莆田 VTS工作频道为VHF CH12,船舶应呼叫莆田交管中心,并必须在VHF12频道上保持守听。
(三)适用船舶:
1.国际航行船舶;
2.乘客定额超过50客位的客船(渡船除外);
3.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
4.从事拖带的船舶;
5.操纵能力受到限制的船舶;
6.300总吨及以上中国籍船舶。
7.其他船舶可自愿参加船舶动态报告。
(四)其它事项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海事局VTS服务指南》(2021年第4号通告)。
2022年9月15日
请登录后发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