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公布第一批便利船员服务清单的公告
2014年第3号 2014年6月19日
为服务船员发展,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便利船员服务清单(第一批)予以公布。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便利船员服务清单(第一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便利船员服务清单(第一批)
一、公布海船船员适任证书 (11规则中/英文版}信息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官方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官方网站公布海船船员适任证书信息(中文版),供船员和社会查询。
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官方网站 (http://www. moc.gov.cn) ,进入"服务园地"栏目—"船员管理"子栏目—"船员信息"—"船员证书查询"或进入"服务园地"专题—"信息查询"版块—"船员管理"—"船员信息"—"船员证书查询",以及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官方网站 (http://www.msa.gov.cn),进入"公共服务"—"船员管理"—"信息查询"—"船员证书查询",或直接登录 http://cyxx.msa. gov.cn ,进入"船员证书查询",输入海船船员证书号码或身份证号码即可查询船员证书信息(中文版)。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英文官方网站公布海船船员适任证书信息(英文版),供相关缔约国政府查询。
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英文网站 (http://en.msa.gov.cn) ,进入" Seafarer Certificates Verification Inquiry" ,输入 "Sea-farer's Passport No."或 "Certificate Of Competency No."和 "Sea-farer's Name "即可查询船员证书信息(英文版)。
二、公布海员外派机构、海船船员服务机构、海船船员培训机构、海员体检机构信息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官方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官方网站公布海员外派机构、海船船员服务机构、海船船员培训机构、海员体检机构信息,供船员和社会查询。
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官方网站 (http://www.moc.gov.cn) ,进入"服务园地"栏目—"船员管理"子栏目—"机构信息"—"服务机构查询"、"培训机构查询"、"体检机构查询"或进入"服务园地"专题—"信息查询"版块—"船员管理"—"机构信息"—"服务机构查询"、"培训机构查询"、"体检机构查询",或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官方网站 (http://www.msa.gov.cn),进入"公共服务"—"船员管理"—"信息查询"—"服务/外派机构查询"、"培训机构查询"、"体检机构查询",或直接登录 http:// cyxx. msa. gov.cn,进入"服务/外派机构查询"、"培训机构查询"、"体检机构查询",输入相关信息即可对应查询海员外派机构、海船船员服务机构、海船船员培训机构详细名称、地址、办公电话、联系人、资质有效期、管辖海事管理机构等信息和海员体检机构详细名称、地址、办公电话、联系人、主检医师等信息。
三、公布海船船员考试成绩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官方网站公布海船船员考试成绩,供船员和企业查询。
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官方网站 (http://www. msa. gov.cn) ,进入"公共服务"—"船员管理"—"信息查询"—"船员成绩查询",或直接登录 http://cyxx.msa. gov.cn ,进入"船员成绩查询",输入身份证号码或准考证号码,并选择考试类型和考试类别即可查询相应的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培训考试成绩。
四、取消海船船员办证调档,实现异地办证
自2014年6月25日起,取消海船船员办证调档,实现海船船员培训考试与发证分离,即船员在某—海事管理机构所管辖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且考试合格后,可以在任—直属海事管理机构申请办理证书。
五、开放海船船员实操评估题库
自 2014年6月25日起,在中国海事服务中心考试信息发布平台公布海船船员实操评估题库,供船员培训机构、企业和船员查询。
登陆中国海事服务中心考试信息发布平台( http://exam. cmaritime.com.cn) ,进入"考试大纲、考试资料"—"考试资料—海船类"可以查看海船船员实操评估试题库。
六、开通"幸福船员"微信服务
自 2014年6月25日起,海船船员登录个人微信界面搜索"幸福船员"微信服务号,可关注"幸福船员"微信服务。服务内容包括:
(一)通过"幸福船员"微信服务查阅本人的证书、考试成绩、任解职、合同等信息,同时可查阅海员外派机构、海船船员服务机构、海船船员培训机构、海员体检机构信息。
(二)在江苏海事局试点"幸福船员"移动客户端终端应用。江苏海事局辖区船员通过"幸福船员"微信下载安装"幸福船员"移动客户端,可以申请办理培训合格证、适任考试补考等业务,可以查询业务办理状态。
七、开通船员服务邮箱
开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各直属海事局船员服务邮箱,接受和答复船员和企业的业务咨询、管理建议和意见等。
八、提供船员证书邮寄服务
海事管理机构制证完毕后短信告知船员或企业,并可根据船员需要为其提供证书邮寄服务。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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