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事发布
服务保障船员权益十大举措
保护船员权益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国际物流供应链和重要防疫物资运输畅通,保护船员合法权益、优化船员从业环境、便利服务船员,江苏海事局、南京海事法院充分发挥海事行政和海事司法协作效能,结合各单位工作实际,就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服务保障船员工作联合制定以下举措。
一、成立江苏船员权益保护中心
构建“一中心、多站点”江苏船员权益保护新模式。
充分发挥行政执法、海事司法的专业优势,完善船员权益保护工作站功能,成立江苏船员权益保护中心。以业务咨询、法律援助、纠纷调处、协调保障、心理纾困等为核心功能,实现船员“急难愁盼”问题的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和全链条解决。
常态化开展“线上线下”咨询服务活动。
船员可通过网站留言、拨打咨询电话(025-58996099/025-85359560)等方式,在线咨询问题或反映诉求。定期在船员权益保护中心及工作站开展现场咨询,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进一步解答船员关心的问题,实现涉船员法律纠纷前端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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