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是全国第21个“安全生产月”,今年的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为进一步加强水上安全隐患和风险管理,压实主体责任,保障船舶进出上海港安全,维护水上交通安全秩序,上海海事局2022年6月2日对外发布《上海海事局关于加强机电设备故障船舶安全管理的通告》。该通告自2022年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
什么是船舶机电设备故障?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或管理人应怎么做?船舶被纳入“危害上海港水上交通安全隐患船舶清单”后怎么办?带着船舶各相关责任主体所关心的问题,小编特梳理了如下焦点问题,向大家解读该《通告》。
船舶机电设备故障的概念是什么?
《通告》明确,船舶机电设备故障是指船舶在航行或靠离泊操作过程中,由于船舶机电设备及其附属系统的异常而导致船舶操纵能力受限的状态,但不包括船舶搁浅、渔网缠绕等外界因素而致的船舶动力输出或舵机转向困难。
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或管理人,以及船长应当发挥什么作用?
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或管理人应当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船员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船长应当对船舶机电设备进行自查,确认船舶处于适航状态。
船舶发生机电设备故障怎么做?
船舶发生机电设备故障时,应当根据当时气象、船况、通航环境等条件,立即采取有效的安全应急措施,避免发生事故或险情,并向辖区海事管理机构指挥中心口头报告,服从辖区海事管理机构的指挥。
船舶应在状态稳定且安全后,再及时完成以下措施:
(一)向辖区海事管理机构书面报告船舶故障及处置情况、船舶基本信息、船舶所有人、船舶管理公司、船舶经营人、船舶代理公司、船级社等信息。
(二)按规定应持有安全管理证书的船舶,除按照不符合规定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和制定纠正措施外,还须开展安全管理体系复查,并将管理复查报告递交海事管理机构核查。不强制持有安全管理证书的船舶,应当递交故障原因说明和航行安全保证书。
船舶发生机电设备故障后,隐瞒不报或未如实报告的,海事管理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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