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海事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海事局VTS服务指南》(福建海事局2021年第4号通告),将于2021年9 月15日起施行。原《福建海事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海事局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海事局VTS 服务指南〉的通告》(2020年第1 号通告)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海事局VTS 服务指南》同时废止。
修订说明一、新增莆田港口VTS服务指南内容
莆田VTS中心2019年9月1日试运行以来,在维护兴化湾水域通航秩序,提高船舶交通效率,保护水域环境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已具备条件并正式对外运行,现将莆田港口VTS的VHF程序、船舶报告、引航、船舶交通服务和其他相关信息一并对外公布。
二、新增宁德沿海VTS区域划分及VHF工作频道设置。
为了充分应用宁德沿海VTS雷达资源,体现我局VTS建设运行联网成片的特色和亮点,将福建沿海VTS区域调整为五个分区,其中宁德沿海为第I区,工作频道为VHFCH09,船舶在紧急和异常情况下可以通过该频道和宁德VTS中心建立通讯渠道。
三、修订引航员登离轮水域资料。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引航员登离轮水域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第13号通告),对福建沿海各引航员登离轮水域资料进行更新订正。
四、其他事项
1.关于硋屿报告线的说明
为减轻过往船舶频繁报告的负担,也为了与福州江阴港区VTS区域的监管与服务更好地衔接,莆田VTS将硋屿报告线调整为与福州VTS硋屿报告线相一致。
2.关于VHF工作频道的说明
为了给过往船舶提供便利条件,尽量减少VHF工作频道的转换,也考虑到莆田和福州VTS均能及时获取兴化湾水域船舶动态信息,在兴化湾内航行作业的船舶统一使用VHFCH12工作频道进行报告。同样,宁德港口VTS与沿海VTS统一采用使用VHF09工作频道。
《福建海事局VTS服务指南》
主要内容
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海事局VTS服务指南》通过图表等直观的方式向用户简明介绍VTS基本情况、VTS覆盖区及VHF频道、各类船舶报告、引航、船舶交通服务等方面内容。主要内容包括沿海VTS服务指南、宁德VTS服务指南、福州VTS服务指南、莆田VTS服务指南、泉州VTS服务指南、厦门VTS服务指南、漳州VTS服务指南。
沿海VTS服务指南一、VHF程序
(一)区域范围
沿海VTS区域是指由以下七点所围成的、港口水域除外的福建沿海水域。
1.27°10′06″N/120°25′54″E;
2.27°00′00″N/120°47′20″E;
3.26°30′00″N/120°21′00″E;
4.25°21′16″N/120°15′00″E;
5.23°30′00″N/117°55′32″E;
6.23°30′00″N/117°14′00″E;
7.23°36′12″N/117°14′00″E。
(二)VHF频道
各分区及VHF工作频道如下:
分区—工作频道
第Ⅰ区—VHFCH09呼叫宁德交管中心
第Ⅱ区—VHFCH12呼叫福州交管中心
第Ⅲ区—VHFCH69呼叫泉州交管中心
第Ⅳ区—VHFCH67呼叫厦门交管中心
第Ⅴ区—VHFCH13呼叫漳州交管中心
(三)沿海VTS区域示意图
>>请登录后发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