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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全球疫情形势仍十分严峻,国际旅行交叉感染风险较大。驻巴拿马使馆再次提醒在巴中国公民严格遵守“非必要、非紧急、不旅行”原则,尽量避免长途或跨境旅行。
根据疫情发展状况和病毒变异特点及国内主管部门最新要求,自即日起,我馆对自巴拿马赴华人员行前检测及健康码申请有关要求进行如下调整:
一、行前检测要求
所有自巴搭乘航班赴华人员均须于航班起飞前48小时内进行第一次核酸检测,于航班起飞前12小时内进行第二次核酸检测。两次核酸检测须在我馆指定检测机构中的2家不同机构分别完成。即日起, 无论申请人是否接种疫苗,均无需进行血清IgM抗体检测。
申请健康码时,需一并提交“双核酸”证明、带有个人姓名的全程机票订单、巴拿马居留卡或入境章、护照资料页。拟经荷兰中转赴华旅客还需一并提交荷兰机场检测中心预约确认单(COVID-19 airport TEST BOOKING)。无需提交疫苗接种证明和疫苗接种声明书。
二、有既往感染史人员
有既往感染史人员指的是曾确诊新冠肺炎或核酸检测结果曾为阳性人员。
当事人痊愈后,需提供两次在我馆指定检测机构进行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发送至我馆邮箱consulate_pan@mfa.gov.cn或通过WhatsApp提交我馆领保手机66779301进行预审。提交预审时,无需提供肺部CT或X光诊断证明。
预审通过后,需进行14天隔离管理和健康状况监测,其间未出现异常情况的,可凭行前检测证明及相关材料申请健康码。
三、密切接触者
密切接触者是指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症状出现前2天开始,或无症状感染者标本采样前2天开始,与其有近距离接触但未采取有效防护的人员。
密切接触者须进行14天隔离和健康监测,其间第1、4、7天应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后,可凭相关检测证明及其他材料申请健康码。如其间出现阳性检测结果,痊愈后按有既往感染史人员要求处理。
四、境外中资企业人员
境外中资企业项目人员(含中央企业、国有企业、民营企业)行前闭环管理要求由21天调整为10天,计算标准如下:如6月1日开始隔离观察和闭环管理,第10天为6月10日,申请人最早可于6月11日进行行前首次核酸检测。
如出现核酸检测阳性或隔观期间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疑似症状的,应立即中止回国安排。确诊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按上文有关要求处理。
中资企业人员回国前须由所在企业出具完成隔离证明,申请健康码时连同其他材料一并上传。
五、自与我未建交国来巴中转回国人员
自与我未建交国出发回国人员,应在抵达的首个我建交国进行行前检测,并向我驻该国使领馆申请健康码。
如与我未建交国人员希经巴拿马中转回国,请搭乘直航航班来巴,在巴留出做检测时间即可。如在巴停留超过3天,则不再视为转机人员,需在巴停留28天以上方可向我馆申请健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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