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自莫桑比克赴华人员行前检测有关要求的通知
2022年5月19日发布
根据国内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自莫桑比克赴华人员行前检测要求进行调整:
一是对所有人群(包括未接种、未全程接种、已全程接种人员),取消血清特异性IgM抗体检测;
二是对有既往感染史人员,取消肺部影像检查要求;
三是中资企业回国人员登机前闭环管理时间由21天缩短至10天;
四是对乘机赴华的登陆船员,不再要求进行14天隔离,对其采取与一般赴华人员相同的防控标准。
详情如下:
一、一般赴华人员
(一)须在我指定机构完成登机前48小时内“双核酸PCR”检测并取得阴性证明。
1、第一次核酸检测:登机前48小时内;
2、第二次核酸检测:登机前12小时内,原则上,两次检测须在不同指定检测机构进行;如当地不具备上述条件,允许在同一家机构完成两次检测。
(二)如第二次核酸检测无法缩短时限至登机前12小时内的,该次检测可放宽至24小时内,但应增加一次登机前12小时内的抗原检测。
(三)申请健康码时应上传上述检测结果、疫苗接种证明(如有)、行程单、护照资料页、居留证/签证页。
二、有既往感染史人员申请痊愈证明
(一)如赴华人员曾确诊新冠肺炎或无症状但核酸检测结果曾为阳性须在登机前至少14天申请痊愈证明,随后完成14天隔离和健康监测。
1、两次核酸检测:进行两次核酸检测,两次检测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
2、邮件审核:将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护照资料页照片、行程单(如有)发送至对应我馆健康码预审邮箱(见文末)进行预审,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护照号+确认痊愈预审”。
3、隔离和健康监测。预审通过的当事人将收到我馆指定邮箱发送的《痊愈通过通知单》,当事人应自第二次核酸检测日起严格进行至少14天隔离管理,若隔离不足14天,将无法获得健康码。如隔离期间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疑似症状,请立即与我馆联系(联系方式见文末)。(二)登机前48小时内“双核酸PCR”检测。请按照本文“一”有关要求完成。在申请健康码时,除有关检测结果、疫苗接种证明(如有)、行程单、护照资料页、居留证/签证页外,还应上传《痊愈通过通知单》邮件截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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