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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广大船员合法权益,引导船员合法、合理维权,并提升维权效果,小i总结了几条船员朋友维权中可能出现的工伤保险纠纷问题供广大船员朋友们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根据《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要求,船员在船服务最长时间为多久?根据《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标准 A2.5遣返的规定 :海员在有权得到遣返前在船上服务的最长期间,这段时间应少于12个月。即船员如果已在船服务12个月则有权向船东提出遣返要求。
根据《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要求,船员在船服务最长时间为多久?
根据《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标准 A2.5遣返的规定 :海员在有权得到遣返前在船上服务的最长期间,这段时间应少于12个月。即船员如果已在船服务12个月则有权向船东提出遣返要求。
根据《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要求,船东对海员医疗和保健负有哪些责任?
根据《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规则4.1船上和岸上医疗的规定,船东对受雇期间海员的健康保护和医疗负责:
(1)船东应承担海员在船上服务期间疾病和受伤的医疗费用,所支付的医疗费用包括治疗及提供必要的药品和治疗设备,以及在外的膳宿费用;
(2)船东应提供财务担保,对海员因工伤、患病或危害而死亡或长期残疾的情况,提供国家法律、海员就业协议或集体协议所规定的赔偿;
(3)如果发生海员受雇期间在船上或岸上死亡的情况,船东应有责任支付丧葬费用;
(4)如果疾病或受伤造成工作能力丧失,船东应有责任:
①只要患病或受伤海员还留在船上或者在海员根据本公约得到遣返以前,向其支付全额工资;
②从海员被遣返或到达上岸之时起直到身体康复,或直到有权根据有关成员国的法律获得保险金(如果早于康复的话),按照国内法律或条例或集体协议的规定向其支付全额或部分工资。
(5)船东应采取措施保护患病、受伤或死亡的海员留在船上的财物。
沙发 发表于 2022-05-09 14:53 回复(0)
海员外派机构/船员服务机构每月扣除船员的部分工资作为担保金,是否允许这种做法?
不允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外派管理规定》第三十条规定:海员外派机构不得要求外派海员提供抵押金或担保金等。
根据《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海员社会保障包括哪些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二十一条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为与其有合同关系的海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保险费,海员应缴纳个人应缴比例部分的保险费。
板凳 发表于 2022-05-09 14:54 回复(0)
船员在船上工作期间受伤时发生医疗费、误工费和差旅费等,该如何处理?
船员在船上工作期间受伤时发生的医疗费、误工费和差旅费应该受法律保护。船员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向用人单位和保险公司合理索赔医疗费、误工费和差旅费。
船员在船工作期间是有意外保险的,发生工伤时,船长应及时报告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或其指定人员安排就医以及后续的索赔事宜。公司有义务为船员协调处理就医以及索赔有关事宜,当然,就医和索赔应符合保险合同的相关条款。
根据《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标准A4.2船东的责任规定,船员在船上工作期间受伤的,船东应当承担医疗费用、外出就医的膳食和住宿费用、在船期间的全额工资、离船后一段时间内(受伤之日起不少于16个星期)的全额或者部分工资,如果由于受伤导致残疾,还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或者集体协议的要求,支付相应的赔偿。
地板 发表于 2022-05-09 14:54 回复(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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