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海上通航环境,保障海上交通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浙江海事局于2021年8月30日发布了《关于调整浙江沿海主要公共航路的公告》,自2021年9月10日起正式实施。
一、调整背景和意义
浙江沿海通航环境复杂,通航密度大,商渔船碰撞事故多发易发,尤其是随着近年来海洋经济的快速发展,浙江沿海通航环境和船舶通航规律发生重大变化。
浙江沿海主要公共航路优化调整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世界一流强港建设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举措,也是今年1月5日省委常委会关于商渔船防碰撞“遏重大”部署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明确的工作任务,事关我省世界一流强港建设,事关海上交通运输和渔业生产安全,是一项利大局、治根本、管长远、多方共赢的重大举措。
通过航路调整,辅之船舶航行习惯的规范引导,理顺了船舶交通流,可减少商船航路对渔业捕捞海域的占用,大幅降低商船、渔船的交汇风险和商船航行对渔船生产作业的影响,有利于构建相对明确的航路和渔区界限,从源头上降低商渔船碰撞风险,也有利于规范海上通航秩序,改善浙江沿海通航环境,提升港口通行效率,对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服务保障世界一流强港建设、国家战略物资海上运输安全以及国际物流供应链稳定畅通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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