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青岛海事
船员朋友们,2020年11月1日,大家期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也就是我们说的“20规则”就要实施了,里面的利好政策、便利措施可是不少啊!
为了便于大家能够深入、全面的了解“20规则”,小编结合船员职务常识百问百答,分类给大家梳理了系列问题解答,希望能够有所帮助!
本期“20规则”船员关注的那些事,聚焦培训合格证。如果您的问题正好命中,请参看解答。
请问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过期半年是否需要重新培训?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签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四条:培训合格证失效者,在失效1年内完成规定的知识更新培训并通过考核,可以办理培训合格证的再有效。培训合格证失效1 年及以上者应重新参加培训并通过考试。你的培训合格证失效在一年以内,所以只需要进行知识更新培训和通过考核即可申请 再有效。
请问专业培训合格证(Z01\02\03\04)到期了,是否需要进行知识更新培训?
需要。根据 STCW 公约的要求,培训合格证可通过培训或者认可的海上服务资历使其再有效,但是考虑到培训合格证的项目中有些内容是在船上没办法进行训练的,因此培训合格证没办法在船上进行训练的部分梳理成知识更新培训的主要内容, 所以培训合格证再有效时的知识更新培训没办法通过认可的海上服务资历的方式免除。
请问客船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分为几种,各证书培训内 容有什么区别?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签发管理办法》的规定:客船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分为T06-1主要职能是在旅客舱室为旅客提供直接服务的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拥挤人群管理方面的培训;T06-2 主要职能是在旅客舱室为旅客提供世界服务的人员的安全培训拥挤人群管理方面的培训和危机管理与人的行为培训;T06-3 主要职能是旅客安全、货物安全和船体完整性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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