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青岛海事
船员朋友们,2020年11月1日,大家期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也就是我们说的“20规则”就要实施了,里面的利好政策、便利措施可是不少啊!
为了便于大家能够深入、全面的了解“20规则”,凡凡帮办结合船员职务常识百问百答,分类给大家梳理了系列问题解答,希望能够有所帮助呦!
本期“20规则”船员关注的那些事,聚焦船员见习要求。如果您的问题正好命中,请参看解答,如果尚有疑问,敬请留言。
20 规则对于船员见习船舶有何规定?
(1)值班水手、值班机工的见习船舶不分航区,只要求在相应的等级上;
(2)三副、三管轮的见习船舶应在相应等级;
(3)大副、大管轮的见习船舶必须与其申请适任证书的航区、等级一致;
(4)船长、轮机长的见习船舶必须与其申请适任证书的航区、等级一致;
(5)电子电气员的见习应在相应等级的船舶上进行。
我是一名航海院校的学生,听说从 2020 年 11 月 1 日起,必须完成船上见习后才可以申请适任考试,是这样吗?
不是这样的。根据“20 规则”附件《申请海船船员适任证书的培训、海上任职资历和适任考试要求》表注 1 规定“船长和高级船员船上见习需在理论考试通过后进行”,对于船上见习前是否需要通过评估没有限制。也就是说对于你们航海院校的学生,首先需要通过三副、三管轮或电子电气员的适任理论考试,评估考试可以在船上见习前,也可以在船上见习后进行。
我是一名刚刚通过无限航区三副适任考试的航海类学生,准备上船见习,请问新规则对见习船舶有什么规定?
根据“20 规则”附件《申请海船船员适任证书的培训、海上任职资历和适任考试要求》,三副的见习需要在与你拟申请的适任证书等级相应的船舶上见习, 对航区没有限制,也就是说你如果通过适任考试拟申请无限航区500 总吨及以上船舶三副适任证书,你可以在无限或者沿海航区的 500 总吨及以上船舶上见习。
同样对于三管轮和电子电气员的见习规定也是一样的,需要在相应等级的船舶上见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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