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东海航海保障中心
东海海区分布大大小小众多渔场,其中上海辖区水域属于长江口渔场,每年渔网密布,因渔网造成纠纷颇为频繁。目前,正值鳗鱼苗捕捞高峰时期,上海辖区渔船成群结队,渔网密密麻麻,对东海海区航海保障作业造成一定的困扰。只有掌握好捕鱼周期和规律,才能更好地提高航保履职能力,为航海用户提供最优质可靠的航保服务。
上海市《关于本市实施长江口及其他内陆水域禁渔的通告》(沪农委规〔2021〕2 号)和《关于发布我市渔业水域禁用渔具的通告》(沪农委规〔2021〕12号)等相关文件,对禁渔水域、时间和禁用渔具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在此,航保君整理了上海辖区渔网、渔区分布情况。
禁渔区:
(一)长江口水域
包括农业农村部设定的长江口禁捕管理区(包含上海市长江口中华鲟自然保护区、长江刀鲚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上海段)内的上海市管辖水域。
具体范围为东经122°15′、北纬31°41′36″、北纬30°54′00″形成的框型区线,向西以水陆交界线为界。具体为上述范围内沿江岸线海塘、水闸外侧与自然水域连通的长江口水域。
(二)黄浦江及其他内陆水域
1.黄浦江水域:具体范围为上游淀山湖以下拦路港大桥起,至下游吴淞口(吴淞口灯塔E121°31'08.4"、N31°23'47.2",101号灯浮E121°31'32.3"、N31°23'39.6",北港嘴E121°31'21.9"、N31°23'24"三点连线)水域内的渔业水域。具体为上述范围沿岸两侧防汛墙之间(有水闸的以水闸为界)的渔业水域。
2.其他内陆水域:具体范围为上海市辖区内除长江口、黄浦江水域以外的开放性、自然性渔业水域,包括湖泊及河流(河道)。
(三)洋山水域
禁渔期:
(一)长江口水域: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通告〔2019〕4号)、《农业农村部关于设立长江口禁捕管理区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通告〔2020〕3号)规定,实施常年禁捕。
(二)黄浦江和其他内陆水域:每年2月16日12时至5月16日12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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