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2件交通运输规章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2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2件交通运输规章的决定》已于2017年5月17日经第8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5月23日起施行。
部长 李小鹏
2017年5月23日
现决定废止下列2件交通运输规章:
序号 | 发布机关 | 规章名称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 |
1 | 交通部 | 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 交通部令2003年第5号 | 2003年5月13日 |
2 | 交通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签证管理规则 | 交通部令2007年第7号 | 2007年5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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